真理
聖經拔尖的啟示 基督的身體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聖經拔尖的啟示 基督的身體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要點
第二十三章論到『聖經拔尖的啟示-基督的身體』,第二十四章是『羅馬書的中心點-基督的身體』。
信息內容
一、聖經中拔尖的啟示是基督的身體,保羅完成的職事完成了這神聖的啟示。保羅完成職事的啟示完全以身體為中心點。若是我們從聖經中挪去保羅論到基督身體的四卷書連同其章節(羅馬書第十二章,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以弗所書第一章,歌羅西書第一、二章),聖經就會有一個大缺口。歷世歷代以來從神的工作所產生出來的,最終就是一個身體。身體是神不斷作工的最終目標,因此身體就是整個神聖示最拔尖的點。
二、羅馬書第十二章是由生機聯結的角度來論到基督的身體:羅馬書十二章五節的『在基督裏』指明生機的聯結,也說出羅馬書記載基督的身體是一件生機的事。這個聯結的生命不但把我們與基督聯結在一起,也把我們與基督所有的肢體聯結在一起。我們原是生在亞當裏,但神把我們從亞當裏帶出來,並使我們藉著重生被移植到基督裏。『在基督裏』總是蘊含著我們在生機上與基督是一的事實。
三、羅馬書中有許多經節作為托住『在基督裏』這個中心點的支柱。第五章至少有四次提到生命,包括:在生命裏得救(10),在生命中作王(17),被稱義得生命(18),恩典作王的結果乃是生命(21)。第六章第三節說到我們已經『浸入基督』,這是『在基督裏』這個片語最強的支柱。第四、五節表明一個生長的過程,我們長到祂的死裏面,又藉著祂的死長到基督的復活裏面。第八、十三、二十三節也表明我們與基督生機的聯結。第八章說到神的靈是生命(2),我們人的靈是生命(10),我們的心思是生命(6),我們的身體也是生命(11)。第十一章啟示接枝,這也是生機聯結有利的支柱。第十二章指明我們要將我們的身體獻上,好叫我們的心思變化,能彀看見並且驗證神的旨意。而神的旨意就是要為基督得著一個由生機聯結所產生的身體。
實行要點
一、我們需要天天留在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裏。在我們藉著重生被帶進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裏,並藉著受浸進入召會生活後,還需要留在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裏。我們留在這生機的聯結裏,就是在身體裏;我們不留在這生機的聯結裏,就是在身體之外。只要你憑自己說了甚麼,你就離開了身體。你的閒談、隨便說話,任意交談,乃是一個很強的表記,說出我們離開了身體。你需要核對自己,一整天有多少時間是活在生機的聯結裏。你必須承認,你不怎麼留在這生機的聯結裏。我們偶爾留在這聯結裏,卻常常離開。
二、要實行身體生活,我們需要運用全人的三部分。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提到我們的身體,吩咐我們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接著二節給我們看見,我們的心思需要更新,這是指魂的變化。然後十一節說,我們需要靈裏火熱。這是指操練人的靈、操練調和的靈。為著基督的身體,我們需要獻上我們的身體,然後我們的魂需要變化,我們的靈需要焚燒。這樣,我們這個人的三部分都要用上,為著實行身體生活。
三、禱告是進入實際身體生活的入口。由於基督的身體是奧妙的,我們需要禱告,操練我們裏面的人,就著身體這個主題來思想羅馬書,好得著更強的異象和啟示。
問題研討
一、為何聖經中拔尖的啟示是基督的身體?
二、羅馬書中有那些經節作為托住『在基督裏』這個中心點的支柱?
三、我們如何操練全人的三部分,為著實行身體生活?
民數記結晶讀經(九)點燈
在民數記七章,以色列十二支派奉獻,並神說話之後,神告訴摩西要點燈:『…你放上燈盞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八1)。七盞燈表徵七靈,向燈臺前面發光,朝著帳幕的中間照耀;從這裏起,神的百姓能開始對祂有屬靈的事奉。點燈專一的用意乃是為著奉獻、爭戰和行動。神的子民要成為神的軍隊,必須先有光,有了光纔能爭戰、行路並事奉。燈臺的光是根據祭司事奉的強弱。在撒母耳記上,神的燈就要滅了,因為祭司以利軟弱墮落了。除非我們盡祭司的職分來燒香點燈,否則地方召會的光不可能明亮。
民數記七章結束於神在會幕裏說話,八章開始於神繼續的說話,說到點燈,使燈發光。召會中有神的說話時,神子民中間的光纔明亮的照耀;事奉的祭司藉著燈臺的光,就能事奉並行動。不僅如此,七盞燈的光都朝同一方向照亮,表徵各人在基督身體裏的職事雖有不同,但方向一致,他們的職事乃是一個職事。正如保羅、彼得、約翰都各有其職事,但他們的方向都是向著基督;他們的光是從基督照耀出來,也是向著基督照耀;因此,他們的職事乃是一。
出埃及記二十七章記載『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為點燈用,使燈常常點著。在會幕中見證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子孫,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整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20~21)。點燈的橄欖油來自橄欖樹。橄欖樹表徵基督,搗成的橄欖油表徵基督的靈,藉著基督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過程產生出來。焚燒發光的燈芯是用植物的生命作成;燈芯要燃燒發出光來,就必須被油浸透。燈芯表徵基督拔高的人性,因神聖的油而焚燒,照出神聖的光。燈台在帳幕裏。帳幕作為會幕,就是神與祂的贖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的地方,乃是豫表召會的聚會。因此,按豫表,點燈是指正確的聚會方式。在召會聚會中所作的每件事,無論是禱告、唱詩、讚美或申言,都該使燈照耀。燈點在見證前(21節,原文無『櫃』字,)。意即在幔子後約櫃裏的律法前。神子民的聚會大部分是在聖所裏,不是在至聖所裏;然而,我們在聖所裏聚會,乃是期望進入至聖所。燈光使我們能看見基督不同的方面(由聖所裏的各項器物所表徵),也看見通往至聖所,就是進入在神裏面之基督深處的路。
點燈的聖職,是聖別之人(祭司)的事奉,不是平常人的事奉。按照整本聖經,祭司是被神據有、被神充滿、被神浸透、且絕對為神而活的人;不僅如此,祭司必須穿祭司的衣服,這衣服表徵祭司體系所活出的基督。在聖所裏點燈,需要這種人的事奉。聖所裏的光不是天然的光,也不是人造的光,乃是從金燈臺,就是從基督神聖性情而來的光。我們要在召會聚會中經歷真正的點燈,就必須有基督這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作燈臺,有神聖的性情作金,有基督拔高的人性作燈芯,且有基督的靈帶著基督所經過之過程的一切步驟作油,我們也必須是聖別的人作祭司,穿著基督的彰顯為祭司的衣服。從晚上到早晨,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整理這燈。在這黑夜的世代,我們需要燈光照耀,直等到天發亮。
金燈臺的七燈就是神寶座前的七靈,就是七盞火燈在神寶座前點著。在宇宙中,神有一行政中心,神的行政中心就是祂的寶座。神從祂的寶座管理並行動,以執行祂永遠的政策。神寶座前點著的七盞火燈,表明這七盞燈對於神的行政、經綸和行動,有絕對的關係。我們要認識神的行政和經綸,就必須有金燈臺七盞照耀並照明之燈的光。基督是地上君王的元首,憑著寶座前焚燒的七靈來執行祂的使命(啟四)。焚燒之七靈的火焰審判、潔淨並煉淨召會,以產生金燈臺。七盞火燈不僅焚燒並照耀,也推動我們起來採取行動,以完成神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