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出埃及記結晶讀經(十八)立約的神與祂的諸約(一)神與人所立主要的約
出埃及記二十四章記載摩西藉血將耶和華頒賜的律法制定成約(8)。在舊約中,神與人有幾次立約,我們首先要來看神與墮落之人所立的約,見於創世記三章十五節女人的後裔。基督作為女人的後裔,是指成為肉體的基督,就是完整的神,藉著將祂自己分賜到人性裏,成了完全的人,為著毀壞撒但,並拯救基督裏的信徒脫離罪與死。『神就差出祂的兒子,由女子所生,』好使我們得著法理的救贖;『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就是祂兒子的變化形像,以『子化』我們,好使我們得著生機的拯救(加四4,6)。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那變了形像之女人的後裔,分賜到我們裏面,在我們裏面傷蛇的頭,使我們成為女人的團體後裔,得勝的男孩子,執行神對古蛇的審判,並作神時代的器皿,以轉移時代,引進神國的實現(啟十二5)。
神與挪亞所立的約,以及虹作為祂立約的記號,表徵我們是約的召會,活在恩典之新約的實際裏(創九8~17)。圍著神寶座的虹,表徵神是立約的神,信實的神,祂在執行對地的審判時,要守祂的約。虹的三種主要顏色是藍色(藍寶石寶座的顏色,表徵神的公義)、紅色(聖別之火的顏色,表徵神的聖別)、以及黃色(光耀的金銀合金的顏色,表徵神的榮耀)。虹是神信實守約的記號,表明不再有死的審判;我們必須活在新約之下,不信任何的失敗、軟弱、黑暗、或消極的事物;我們是有約的人,我們有一節應許的經文可以應付每一種處境。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乃是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為要使地上的萬族得福;作為末後的亞當,亞伯拉罕獨一的後裔成了賜生命的靈(十二2~3,7)。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那變了形像之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團體的後裔,能接受並承受終極完成的靈這亞伯拉罕的福。我們能藉著聽信仰,不斷的接受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使祂這亞伯拉罕的後裔在我們裏面長大,並使我們享受祂這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地。
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乃是復活的基督作為大衛的後裔,完成神新約的經綸,為著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祂身體的肢體裏(撒下七12~14上,羅一3~4)。大衛的主在祂的神性裏就是大衛的根,成為肉體,成了在人性裏大衛的兒子,大衛的子孫,來作末後的亞當;末後的亞當,大衛的兒子,復活成了神的長子和賜生命的靈,就是改變形狀的大衛後裔,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神的許多兒子,並與基督一同作王。復活的基督作為神確定的憐憫,就是祂永遠的約,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享受。祂分賜到我們裏面,為使我們在神永遠的國裏,有分於祂君王的職分。祂作為國度的後裔(種子),分賜到我們裏面,把我們作成國度之子,在生命中作王,活在國度的實際裏,使我們在國度實現時被祂接去,並與祂一同回來,作團體砸人的石頭,消滅世上的國,並成為一座大山,就是神的國,充滿全地。
神與以色列人立約時,雖然律法已經在神的山上頒佈,律法及其條例還需要制定成約(出二四1~8)。這約給他們看見祂的要求是何等高超,而他們對於履行這些要求是何等無能。但神還要與人立新約,在新約裏,我們靠生命之靈的律內裏的運行,照著調和的靈而行,律法義的要求就自然且不知不覺的成就在我們身上。
神救恩的中心與神的活出(第四至六篇)

神救恩的中心與神的活出(第四至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七至二十八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四篇啟示,神救恩的中心與最高點,乃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與人調和為一。第五篇說到主復活後的同在,不受時空限制,並且祂那看不見、摸不著的同在,纔是更寶貴的。第六篇論到神的心意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再從人裏面活出來。
真理要點
一、神救恩的中心乃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歌羅西書二章九節說,『因為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如今主就是那靈,有神一切的豐盛。神成為肉體的成分、祂在十字架上流血釘死的成分、以及從死裏復活的成分,全包括在聖靈裏。人一接受主,主作為那靈,祂裏面所有的成分就要進到人裏面,活在我們裏面,與我們合而為一。
二、約翰壹書五章四至五節說,『凡從神生之物,就勝過世界,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勝過世界的是誰?不就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麼?』四節的信,是指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使我們從神而生,得著神聖生命的信。藉著這信,我們被帶進與三一神奧祕的聯結裏,而得以勝過撒但所組織、用以霸佔我們的世界。
三、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節,主對門徒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這裏有三個『在…裏面』。這三個『在…裏面』指明調和、調成一個,這啟示父、子、和信徒完全調和在一起成為一。這三個『在…裏面』啟示出神救恩的故事,基督徒信仰的故事。
四、神既住在我們裏面,我們要讓祂從我們裏面活出來,並讓祂有地位,在我們裏面運行。主進到我們裏面是因著信;主要從我們裏面活出來,乃是因著我們愛主。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因此,相信就是接受神的兒子。在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主三次問彼得是否愛祂。這些經文表明,要接受神的生命,我們必須相信神的兒子;但要活出神的生命,我們就必須愛祂。
生命經歷
一、當我們信主得救時,就立即得著基督這位至寶,祂是何其豐富並充足。許多聖徒在軟弱、貧窮的時候,總會求主賜下能力和富足。這是外行的禱告。當我們相信並接受主的時候,主已經將祂自己全都給了我們,我們無須求主再加給我們這些事物。
二、如今主乃是那靈,祂不僅活在地上,也活在天上。我們眾人因著有主作生命,與主聯合為一,所以也就在天上。又因著我們眾人同有一個生命,我們就是一個身體,能彼此交通,合而為一,也能一同聯於天。基督從死裏復活之後,即以聖靈的形態,住在我們裏面。因此,我們不僅與天是相通的,與古今中外的聖徒也是相通的。基督徒若要尋求屬靈生命的經歷,就必須認識主在我們裏面的這個奧祕。
三、從得救那天起,主就無時無刻不住在信徒的裏面。祂一次進到信徒裏面,就永遠不離開。然而,有些聖徒在生活中飽享主的同在,有的人卻覺得主離他相當遙遠。信徒所以不覺得主的同在,乃是因為不愛祂,輕忽、違背祂的命令,向祂冷淡,以至於主對這樣的人是隱藏的,好像離開了一樣。反之,當人願意因著愛主而順從主,讓主有地位時,就立刻會覺得主的面光放明,主再次顯現。
問題研討
一、試述神救恩的中心為何。
二、試舉約翰福音說明主住在我們裏面的事實與經歷。
三、神已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如何讓祂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