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六)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們靈裏事奉神
羅馬書十五章十六節說,『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裏得以聖別,可蒙悅納。』按照新約的記載,保羅作福音祭司的工作,有三步的獻祭。第一,保羅拯救罪人,將他們獻與神,作可蒙悅納的祭物(羅十五16)。第二,他養育信徒,帶領他們將自己獻給神作活祭(羅十二1)。第三,他用全般的智慧警戒並教導每一位聖徒,好將每一位在基督裏成熟的獻上(西一28~29)。他勞苦作工,照著神在他裏面大能的運行,竭力奮鬥。這三步都是新約福音祭司職分的工作。按照神聖的啟示,拯救罪人,教導聖經,造就聖徒,並建立召會,都是福音的工作。傳揚神的福音,就是完成新約經綸的新約職事。我們必須為著神的喜悅,負起這責任。
神所命定新約的事奉,乃是所有的信徒都是事奉神的祭司,獻上祂所要的祭物(啟一5~6,五9~10,彼前二5,9)。我們是神福音的祭司,將得救的罪人作為擴大並團體的基督的一部分,當作祭物獻給神。我們要作福音的祭司盡功用,就需要看見,當我們傳福音時,就使罪人成為神的兒子並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也幫助他們長大,使他們能在眾地方召會中身體生活的實行裏,成為活躍的肢體(一16~17,三24,五10,八16,十二2,4~5)。
召會作基督身體的事奉,乃是新約福音祭司體系的事奉,它是新約的,也是福音的,又是祭司體系的。祭司是單個的,體系是團體的。這好比一個球隊乃是一個體系,比賽時,不是一個人自己打,乃是一個體系來打。我們的事奉也應該是一個體系,是新約福音祭司的體系。不僅如此,新約福音祭司體系的事奉,乃是以建造基督的身體為目標(弗四11~22)。我們的事奉,中心是救來罪人獻與神,目的是建造基督的身體。
羅馬書一章九節說,『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事奉,原文意『在敬拜中事奉』,保羅認為他的傳福音乃是對神的敬拜事奉,不僅是一種工作。在福音上事奉神,就是在包羅有的基督裏事奉祂,因為福音就是基督自己。我們要傳神兒子的福音,就必須在我們重生的靈裏。在神兒子的福音上,在我們的靈裏事奉神,要緊的點是我們在福音上,將基督服事給人。為此我們需要學習福音的要素和細節,需要經歷福音完全的內容,並且需要運用我們的靈。在羅馬書裏,保羅強調我們所是的一切,所有的一切,和向神所作的一切,都必須在我們的靈裏。保羅事奉神是在他重生的靈裏,憑著內住的基督,就是賜生命的靈,而不在他的魂裏,憑魂的能力和才能;這是他在傳福音上第一要緊的事。
『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信靠肉體的』(腓三3)。我們需要主的光來光照我們,使我們不信靠天然的特質、資格、能力或智力;惟有如此,我們纔能見證我們全然信靠主;我們這樣蒙光照之後,就能真正在我們靈裏,且憑著那靈事奉敬拜神(7~8)。我們在福音上為主工作勞苦,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和才幹,乃是憑主復活的生命和大能;復活乃是我們事奉神的永遠原則(民十七8,林前十五10,58)。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六章)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六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六章論到『我們見證的話』,強調主恢復之見證的特徵和緊要,以及相關的問答。
信息要點
一、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作生命,以及恢復真正的召會生活作耶穌的見證(西三4,啟一2)。主的恢復首先不是恢復任何實行或道理,乃是恢復這位活的、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主恢復的第二個項目,乃是恢復真正的召會生活。就如啟示錄所描繪的,召會生活乃是燈台照耀出來,作耶穌的見證(一11~12)。我們如今乃是要經歷這位活的、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我們活出真正的召會生活作耶穌的見證。
二、主恢復的見證有三項特徵:第一,勝過世俗(約十七14~17,加六14,約壹二15~17)。為著主恢復的見證,我們必須過一種絕對勝過世界的生活。第二,勝過一切反對神的事物,包括罪、天然的個性、天然的觀念。當人接觸我們時,該有深刻的印象,知道我們裏面沒有任何反對神的事物,這會使人良心裏產生信服。第三,過一種愛主的生活。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必須是愛主的人(太二二37,林前二9,十六22,弗六24)。我們若過這樣的生活,向我們周圍的人,包括我們的親戚、鄰舍、同學和同事,作活的見證,主就會得勝。
三、啟示錄十二章說到,弟兄們,就是那些構成男孩子的得勝信徒,他們因羔羊的血,並因自己所見證的話勝過撒但(5,10~11)。他們見證的話不是表白、教訓、或改正的話,而是作見證的話。這意思是我們需要學習如何作見證,以合式的接觸福音朋友和信徒。
四、主恢復的聖徒需要更多傳揚福音,這意思是,我們需要禱告,求主帶我們去找不信者,並將不信者帶給我們。我們需要主動去找不信者,堅決定意帶著福音去找不信者。這是主恢復中一個重要的項目,就是福音的傳佈與推廣(腓一5)。
實行要點
一、當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學習如何分辨人,帶著相當的真理來見證我們的經歷。這需要我們有學習並受指導。為著主今日的見證,我們必須天天隨處作見證。我們不該與人爭論,告訴人該作甚麼,或告訴人是非對錯,反而該說見證的話。見證的話能光照、說服、並摸著人;這樣的話打開人的心,並且征服人。我們都需要天天作見證。
二、接觸人的基本原則,乃是要挑旺人裏面的飢渴。我們無論接觸信徒或不信者,都需要在人裏面創造出向著主的飢渴。這就是何以我們需要活的見證。我們需要過一種生活,能在人裏面創造飢渴。今天全人類都在失望的狀態中。我們若能在這種光景中過一種滿足的生活,這種生活就能在人裏面創造飢渴。人能否接受我們的傳揚,在於我們能否讓人對基督產生羨慕。為此,我們需要在人面前以活的方式見證基督徒生活的滿足,這樣的見證會挑旺人;人們會渴望過這種生活。我們若能在人裏面創造出些許飢渴,就會為立下根基,使我們得以向他們傳福音。
問題研討
一、試說明主恢復主要的兩個項目。
二、試述主恢復的見證的三項特徵。
三、我們接觸人的基本原則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