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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四)點燈與燒香

在神的聖所裏點燈是盡祭司的職任,祭司的事奉(出二七20~21)。『點燈』,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使燈光上升』,使燈興起。帳幕作為會幕,就是神與祂的子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的地方,乃是豫表召會的聚會,而點燈是指正確的聚會方式。我們在聚會裏所作的每件事,無論是禱告、唱詩、讚美或申言,都必須使聖別的光上升。每當我們在召會聚會中經歷真正的點燈,我們定規會經歷到一些成分,就是三一神的具體表現(燈台)、神聖的性情(金)、基督拔高的人性(燈芯)和基督的靈(油)。當聖別的祭司用基督的靈這油來說話時,就使燈上升,叫人看見表徵基督不同方面的器物─陳設餅的桌子、燈台和香壇(二五23,31,三十1)。因著在聖所裏燈的照亮下正確的看見,我們就看見基督不同方面的異象,也看見通往至聖所的路。

點燈的行動是聖別的。這些燈不是在凡俗或普通的地方,乃是在聖所裏。在聖所裏我們不需要天然和人造的光,我們需要的是聖別的人來點聖別的燈。也就是說,我們不該以天然或世俗的方式聚會,不該照著我們天然的能力或所受的教育,來領悟或作任何事。今天新約裏相信基督的人,乃是真祭司,是點燈的人,該是被神據有、被神充滿並浸透、且絕對為神而活的人;他在每一方面、每一種情形下的惟一興趣乃是神。這樣的人在召會的聚會中所作的就是點燈。凡他所說、所作的,都發出光來。他一切的行動都是燈的照亮。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我們需要藉著神的話在獨一、真正的光,就是救贖並照耀之神的光底下生活行事。

祭司體系的主要任務乃是燒香(三十7~8),並且燒香乃是作神居所之會幕裏,每一件事的中心。不論在舊約或新約,香都是表徵我們的禱告(路一10~11)。燒香要求點燈發光。先有點燈,然後纔可能燒香。我們必須藉著聖靈從主的話中得著亮光,好叫我們知道如何禱告,否則我們就會用天然的方法,按照我們的觀念來禱告。香壇的禱告實際上就是基督,乃是我們藉著基督並同著基督升到神那裏去;這對神乃是馨香之氣。復活並升天的基督是惟一蒙神悅納的。祂為神所接受,為神所悅納,所以,祂成了給神的馨香之氣。這香氣,也就是香,應當在我們的禱告裏。我們禱告時,該是禱告基督。當我們這樣以表現基督的方式禱告的時候,禱告的不只是我們,而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禱告。藉著禱告,我們與基督,基督與我們成為一。我們越多像這樣藉獻上上升的香而禱告,神的榮耀也就越多降下。香升上,榮耀降下。這是真正的相通,真正的交往,真正的交通。

祭司乃是一班在內裏燒香接觸主的人,我們需要學習如何細緻的燒香,從靈的深處,不是從心思裏,發表、彰顯一些基督,而向神獻上馨香之氣。那香的煙指明,那香同眾聖徒的禱告向神焚燒,上升於神面前;這含示眾聖徒的禱告有功效,且蒙神悅納。換句話說,煙指明眾聖徒的禱告有功效,因為基督作為香已經加到這些禱告裏。在基督裏並以基督作香所獻上的禱告,不是為自己禱告,乃是為著神聖行政的完成,為著神供應之恩典的分賜,並為著眾召會和眾聖徒禱告。這樣的禱告管治神恩典的分賜並推動神聖行政的執行。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一至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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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一至三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一至三章依序論到三個傳福音的基本管治原則,首先是『傳福音要在靈裏』,接著是『傳福音要讓主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最後是『傳福音要打開家』。

 

真理要點

一、傳福音的第一個原則乃是我們要在靈裏(羅一9,七6)。這裏的靈不是神的靈,乃是我們人重生的靈。傳福音這件事完全是在屬靈的範圍裏,其中有神、撒但和人三者。神是靈,這神聖的靈在祂順從的兒女裏面運行。撒但是那邪靈,在每個人裏面,特別是在悖逆之子裏面運行。所有的人都有一個屬人的靈。傳福音帶人得救,必須捆綁那壯者撒但,進入他的家,以搶奪他的家具(太十二28~29)。因此,為著傳福音,我們必須付代價,以進入我們調和的靈裏。我們惟有將自己禱告到靈裏,纔會有衝擊力、能力和權柄。我們若徹底將自己禱告到靈裏,就能吩咐撒但釋放人,撒但會別無選擇,因為他這壯者已被捆綁。

二、傳福音的第二個原則是,要讓神的話住在我們裏面。我們福音要傳得充分,就要進入我們調和的靈裏,也要讓神的話住在我們裏面。沒有那靈,話是死的字句;但有那靈,話就是活的話。根據新約的描述,話包含七個要素:神、基督、十字架、信仰、真理、恩典和生命(來四12,西三16,林前一18,提前四6,弗一13,徒二十32,腓二16)。我們若要認識並擁有這話,就必須認識這七個要素。出外傳福音時,我們要滿了話,並且說話要有確定的方向,以得著不信者。

三、我們若要在傳福音上有學習並進步,就需要遵守這三個原則─在那靈裏,有話在我們裏面,並打開我們的家。為著福音擴展第三個要緊的因素或管治原則乃是家。使徒行傳裏說到早期的聖徒是在他們的家裏過召會生活。真實的召會生活,是在眾聖徒家裏的生活。這召會生活包括擘餅、禱告、教導神的話、傳福音、讚美神,以及在眾民面前有恩典(二46~47,十二12,五42)。這表明今天我們實行召會生活需要在自己的家裏。

 
生命經歷

一、我們的禱告需要將我們帶進調和的靈裏,使我們靈裏火熱。我們需要禱告,並向主呼喊說,『哦,主耶穌,把我帶到靈裏;將我投進靈裏;將我浸沒在靈裏,並用那靈把我浸透且彌漫。主,使用我摸著人的靈。』我們這樣禱告並向人說話時,福音的門就會大大敞開。而且我們不需要說太多話,只需要運用我們的靈摸著人的靈,請人呼求主名,使人能得著救恩。

二、我們禱告,首要的事是將自己禱告到靈裏。然後我們能運用我們的信心,題名說到主使我們有負擔的人。這樣我們就是在為福音『火車』鋪設『軌道』;軌道鋪到那裏,火車就能開到那裏。我們帶著信心的禱告,要為主的往前鋪路,以致我們禱告到那裏,主拯救的能力也會到那裏。

三、家庭生活的一個秘訣,就是邀請人到我們的家。要維持我們的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並使我們的家清潔有序且充滿了主,一條最上好的路,就是打開我們的家天天傳福音。我們若天天豫備好我們的家傳福音,爭吵或其他惡事就沒有地位。傳福音使我們的家被分別脫離地。我們若打開家傳福音,就天天享受主的同在,有分於祂的恩典,並將祂供應人。這樣的情況使我們生命長大,並使我們的兒女得著益處。


問題研討

一、傳福音的三個基本原則為何?

二、傳福音時,我們要如何得著能力,以捆綁壯者撒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