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三)基督作祭司的食物、衣服和住處
本篇信息說到基督作祭司的食物、衣服和住處。就祭司們的生活而論,他們需要有喫的,好在裏面得著力量、營養、飽足。他們也需要穿著,好在外面有遮蓋。此外,祭司還有住的需要,好得著安息。首先我們需要看見基督是祭司的食物(約六57)。在新約中基督頂替了舊約一切的祭物,除去舊約一切的豫表,立定祂自己作我們的一切,乃是神極大的旨意(來十5~10)。我們必須過一種合乎神的心和旨意的生活,天天享受基督作一切祭物的實際。
不同的祭物豫表基督之於我們不同的方面:贖罪祭表徵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在十字架上藉著死定罪了罪。贖愆祭表徵基督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解決了我們行為上的罪,使我們在罪行上得著赦免。燔祭豫表基督是神的喜悅和滿足,祂在地上的生活絕對為著神;燔祭是『神的食物』,讓神享受並得著滿足。素祭豫表在人性並為人生活裏的基督,祂的生活為人都是正確適度,柔細均勻,清潔無罪的。平安祭豫表基督是成就和平者,祂為我們受死流血,作了我們與神之間的和平與交通,使我們能與神共同享受基督,使神人同得滿足。搖祭表徵在愛中復活的基督。舉祭豫表在升天與高舉裏有能力的基督。奠祭表徵基督成為獻祭者的享受,使獻祭的人被基督這屬天的酒所充滿,甚至使他成為獻給神的酒,作神的享受和滿足。陳設餅,面餅,表徵神的同在,神的面,乃是神祭司的筵席,作他們事奉的供應,為著神的建造。
接著我們需要看見基督是祭司的衣服(加三27)。雖然我們已經浸入基督,已經在基督裏面,我們還需要穿上基督;穿上基督就是憑基督活著,並活出基督,而顯大基督。穿上基督,與穿上光的兵器相同,指明基督就是為著那靈和肉體私慾之間爭戰之光的兵器(羅六13)。按豫表,衣服表徵彰顯;祭司的衣服表徵事奉的祭司所彰顯的基督;照聖經看,沒有人比祭司所穿戴的更華美。祭司的衣服主要是為榮耀為華美,表徵基督神聖榮耀和人性華美的彰顯。
所有的祭司都穿著細麻布褲子、內袍、腰帶,並裹上頭巾或戴上頂冠(出二八39~42)。此外,大祭司穿戴外袍、以弗得、肩帶和胸牌,又戴一面印刻的牌在頂冠上(36~37)。細麻織的內袍表徵基督在受過對付的人性裏面,作我們完全之義的遮蓋。大祭司穿的長袍連同其裝飾,表徵召會是基督神聖屬性和人性美德的豐滿與彰顯。以弗得豫表基督在祂的神、人二性,並祂的屬性和美德裏彰顯出來。頂冠上的聖冠,指戴在大祭司頂冠上雕刻的金牌,上面刻著歸耶和華為聖,指明整個祭司體系都是聖別歸主的。
此外,基督也是祭司的住處(詩九十1)。祭司聖衣的材料,與帳幕的材料完全相同。幕幔、幔子、與帳幕入口的門簾都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製造,祭司的衣服在材料上與帳幕相同。帳幕有許多項目是用金作的,祭司的衣服也有金線和為著鑲嵌寶石的金框。因此,神的居所帳幕所有的材料,原則上都可以在祭司身上找著;這就是說,祭司們所穿著的就是他們的住處;他們的衣服就是他們的房屋。在新約裏基督以及召會作為帳幕,神的家,乃是祭司的居所。我們需要穿上基督,也要穿上新人(弗四24)。穿上新人就是穿上作為身體的基督,也就是穿上基督的身體。
末了,我們看見『你們…被建造成為屬靈的殿,成為聖別的祭司體系』(彼前二4~5上)。聖別的祭司體系,眾祭司所組成的團體,乃是屬靈的殿;當我們被基督充滿、浸透,正確又完滿的表現祂時,我們就成為神實際的居所。基督從我們眾人裏面表現出來就是召會,也就是聖別的祭司體系作神屬靈的殿,神與人相互的居所。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六至七篇)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六至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七年五月,在台北釋放的信息集成。主僕當時在台北的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已刊於『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本書所載者,乃為主僕講於特會以外之晨間聚會的信息,可視為前述信息的補充與應用。
信息內容
第六篇信息講述『分別基本信仰與不同見解』,第七篇則論到『維持召會見證的試驗』。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四章五節所說的『一信』,意即一個信仰。一個信仰並不在於信仰的本身,乃在於信仰的目的物。我們所信的是基督,我們信仰的目的是基督,所以基督就是我們的信仰。神在基督裏,基督又成為靈;有了基督就有神,而基督又實化為那靈。所以,我們的信仰乃是三一神。此外,我們之所以能有憑有據的相信,乃是因為神的話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3)神的話是我們信仰的根據。我們所信的是神自己,但我們信仰的根據,信仰的憑據,乃是神的話。聖經乃是我們信仰的憑據。
二、相信聖經是一件事,對於聖經的見解又是一件事。我們不能把對於聖經的見解,當作基督徒的信仰。我們需要學習分別基本信仰與不同見解。我們信三一神在祂兒子裏面作了我們的救主,為我們受死流血,又從死裏復活,成為靈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得著祂的生命。這就是我們那『一信』的信仰,除此以外,沒有其他可以取代基本的信仰。若是把這以外的見解或看法當作信仰,就會造成召會的分裂。
三、每當我們來看關於召會的事,事實上就是摸到神的心意,也是摸到人的心意。一面,神的心意要得著召會;另一面,在召會的事上,需要人的心意能體貼神的心意。在召會的事上,當人不是完全為著神的心意時,人的心意就不單純。因此,我們需要從七方面來看關於召會的事:第一,只能有一信的信仰。第二,必須拆毀一切在信仰之外的見解,不光是別人的,連自己的也都得拆毀。第三,無論甚麼人,只要不分派,不成會,我們就絕不能和他們產生分裂。第四,必須檢查自己的存心。第五,包容接納所有的弟兄姊妹。第六,絕對厭惡、棄絕造成分裂的會別。第七,與清心禱告的人一同事奉主。
生命經歷
一、我們一直要學習一個功課,就是站在『一信』的地位上,保守一信。其他關於受浸、受洗、蒙頭的見解,我們都不必用自己的手去防範、干涉或限制別人的實行。我們若學了功課,在這些事上就能向主說,『主,如果你容讓這種情形,我為甚麼不容讓?如果你讓約櫃倒,我為甚麼要去扶?如果你要叫約櫃站起來,你的手先伸出來,我的手隨後著。』如果我們學了這個功課,取了這個態度,相信許多不同的見解,有一天主都會帶過去。即使不能過去,也不會有多少妨害。
二、我們需要看見,今天召會的分裂,表面上是真理問題,內在卻是人的問題。在許多基督徒中間,人的肉體喜歡居首位,搞花樣,弄故事,結果就叫人非分不可。真理不過是藉口,是個遮護,不過是一層外皮,真實的原因乃是人的問題。我們若在主面前實在受了對付,就不會以真理見解不同而借題發揮。所以,這些分門別類的事,對於我們乃是很厲害的試驗。
問題研討
一、試簡述以弗所書所啟示之『一信』的內容。
二、我們對於基本信仰和不同見解應有的態度為何?
三、為著召會的見證,我們需接受那七方面的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