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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召會的事奉與復興的律(第五至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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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的事奉與復興的律(第五至六篇)

 本書含六篇李常受弟兄於台北所釋放的信息,第一篇講於台北召會事奉聚會,第二至六篇講於台北同工聚會;各篇原刊於1960年至1961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五篇接續第四篇交通到『復興的律的應用』。第六篇則說到『在殘破的經歷中認識主的復活』。

 

真理要點

一、物質的事總是隱徵屬靈的事,肉身生命的故事常指明屬靈生命裏的講究。我們因著認識肉身生命的律,就根據這律過一個有紀律的生活,以致身體強健,沒有難處。然而,我們在靈性一面,因著不彀認識復興的律,而沒有過紀律的生活,以致少有復興的情形,聚會、事奉經常提不起精神。

二、復興的律並不像一般基督徒所領會的,以為是一個人犯罪墮落了纔需要復興。就肉身一面說,我們每一次的喫、喝、睡,都叫我們長大,我們乃是靠著喫、喝、睡而長大。照樣,在靈性一面,我們也是靠著一再的喫、喝、睡,靠著一再的復興而長大。

三、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十節說,他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有能力。保羅懂得,一軟弱就支取基督的能力,一痛苦就享用基督的喜樂。他不僅認識,並且會應用這個屬靈生命的律,所以不斷有復興的情形。

四、今天,在新約之下,基督乃是我們的一切。我們下沉麼?祂是上升。我們發死麼?祂是復活。我們裏頭的每一個弱點,都是祂一個特點的返照。祂的每一個特點,恰好能應付我們每一個弱點的需要。所以我們今天作基督徒,沒有理由一直痛苦;我們甚麼時候痛苦,甚麼時候就該喜樂。我們也沒有理由長久軟弱;我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該剛強。

 

生命經歷

一、我們若知道這個復興的律,每一次裏面下沉,就需要趕緊與主接觸;一接觸到主,裏面就起來了,復興了。過一些日子,又覺得陳舊了,就再簡單的接觸主,一接觸到主,裏面又新鮮了,又是一次復興。若是這樣,在我們屬靈的生活裏,就會常有復興。復興多的人,屬靈生命就長進得快,因為他是照著生命的律在往前。

二、另一面,我們還要學習敞開;一復興,一活了,就不要關閉,反而要敞開。這樣一敞開,我們和聖徒之間就流通了。我們能讓活水從裏面流出去,也能讓活水從別人流到我們裏面。我們流出越多,流進也越多,結果不僅我們個人活了,別人也都活了。

三、我們要清楚,個人也好,召會也好,無論在那一個場合、那一次復興裏面,人的攙雜都是非常厲害的。一面我們不能說,那裏頭沒有聖靈的工作;但另一面,我們必須承認,人的成分實在是攙雜在裏面。所以,神使人蒙恩,讓人起來,還得把人摔一摔,把人煉淨一下。

四、所有屬靈的經歷,在過程中沒有一段是完整的,都是殘破的。這個殘破沒有別的目的,乃是要藉此把我們屬人的一切都擺在死裏,使我們更深的認識基督的復活,讓神的成分從我們裏面長出來。因此,在我們屬靈的過程中,有許多違反我們心意的事,使我們難過,叫我們灰心。然而,我們就是從這裏經過,從這裏長大,從這裏產生出一座新耶路撒冷。

 

問題研討

一、為何我們聚會、事奉經常提不起精神?

二、如何在我們屬靈的生活裏常有復興?

三、無論個人或召會,屬靈經歷常是殘破的,其目的為何?

長老及負責弟兄的帶領(八)領頭為著身體與主同工

我們要為著基督的身體與主同工,就需要看見在主的恢復裏只有一個工作,就是身體的工作。我們今天所作的,不是個人的工作,乃是神經綸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五58,弗四12)。

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也必須認識神中心的工作;神中心、獨一的工作,乃是要將祂自己在基督裏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祂自己與他們成為一,好為著基督的身體。神工作的原則乃是要得著人,使神有路往前完成祂的經綸。所以,不是我們為神作工,乃是讓神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我們不該僅僅是主的工作,乃要成為主的工作品。

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也需要領悟神工作的基本特點:就是神工作的起頭必須是神的旨意,神工作的進行必須是神的能力,神工作的結局必須是叫神得著榮耀。工作的起頭不該是我們自己,工作的進行不該是我們自己的能力,工作的結局不該是叫我們得榮耀。

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就必須在生活、工作與行動之間沒有分別。主耶穌隨時隨處作工,因為祂的生活、工作與行動是一樣的;祂活祂的工作,活祂的職事。主的生活怎樣就是祂的工作,我們的生活照樣也該是我們的工作。

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就需要靠著生命作工。這生命是全豐全足,全然成熟的,能適應一切處境,並把握各種機會,好完成這職事。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也必須願意為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最後,我們要為著身體與主同工,就需要成為書拉密女,好彀資格與良人同工。在雅歌六章十三節,佳偶經過變化的各階段,成為書拉密女,就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與所羅門一樣。這表徵愛基督的人在基督生命的成熟裏,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與基督一樣。在七章一至九節上半,書拉密女已彀資格成為所羅門的同工。這指明愛基督的人至終需要分擔主的工作。七章九節下至十三節則啟示,佳偶為著主這位良人的身體與祂同工。我們有分於主的工作,不是『為』主作工,乃是『與』主同工。我們要與主同工,就需要與祂是一。事實上,我們要與基督同工,就必須成為基督。

我們要與主同工,我們的工作必須是為著祂的身體。身體乃是神兒女今日生活與工作管治的定律。所有的同工都該為著獨一的身體,在宇宙一面作同樣一個工作;工作的出發點乃是身體的一。按照雅歌七章十一節,基督的佳偶願意從一地到另一地寄居,為要與她良人一同完成那為著全世界的工作。倪弟兄說:『神的兒女甚麼時候看見身體的合一,甚麼時候就看見工作的合一;甚麼時候看見身體的合一,甚麼時候就脫離個人的工作,就看見身體的工作。』

在眾召會裏,基督的佳偶將她的愛情獻給她的良人。我們在主的工作中,也要將我們的愛情獻給主。起初的工作乃是起初的愛所發出的工作,並且彰顯起初的愛。當我們充滿對主起初的愛時,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因著愛主而發出,也彰顯我們對主的愛,並且我們會為著主這位良人的身體與祂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