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召會的事奉與復興的律(第三至四篇)
召會的事奉與復興的律(第三至四篇)
本書含六篇李常受弟兄於台北所釋放的信息,第一篇講於台北召會事奉聚會,第二至六篇講於台北同工聚會;各篇原刊於1960年至1961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三篇說到『事奉主者需要脫離感覺的生活,向主開啟以帶進復興』。第四篇『復興的律』,說到復興乃是屬靈生命的一個律。我們需要正確的認識並經歷復興的律,使我們有屬靈生命真實的長進。
真理要點
一、雅歌所說屬靈的經歷,共有六段,頭一段是從一章一節到二章七節。在這頭一段中有一個特點,就是主給人的啟示很少,裏面的內容差不多都是這個經歷主的人,從自己主觀的的經歷和感覺裏說出來的(一2,13~14,二3)。同時,在這一段中,她屬靈的追求也都離不開她的感覺(一7)。但在這一段裏,缺少客觀的異象和啟示。
二、在第二段(二8~三5)的經歷裏,不是主叫我們安息、得滿足的問題,乃是我們看見祂是一位復活的主,在祂身上有一個能力、活力,能躥山越嶺而行動。這一段不是她去求,而是主來呼召;不是享受的問題,而是行動的問題。主要追求者起來,與祂同去。但因著追求之人留戀在自己的感覺和情感裏面,就在感覺和實際上失去主的同在(1)。因著找不到主,纔逼著她離開享受的地位,到街上尋找主(2)。
三、到了第三段(三6~五1),這個女子的光景纔改換了。這時她的情形像煙柱(6)一樣,是騰空、超越的;並且她又是所羅門王的一乘華轎(9),這意思是,她是能行動的。所以到這時候,她已經脫離了享受的生活,而在行動裏有了經歷。這就是人進一步認識復活之後所有的改變。
生命經歷
一、多年來,我們的問題就在於,只認識主如何叫我們滿足,叫我們安息,我們還沒有看見祂是在復活裏,是一位復活的主,而祂復活的能力就在我們裏面。缺少這個看見,就叫我們一直停留在感覺的生活裏,停留在情感的起伏裏。我們需要看見復活裏的基督這客觀的異象,使我們憑信勝過一切的難處。
二、我們若看見主是在復活裏,也在我們裏面,並在任何場合都學習向祂開啟,我們就要經歷無限的供應從我們裏面湧出來。主就在我們裏面,當我們把自己倒出來時,主也出來了。我們多禱告,就叫自己開啟。我們有能力,就叫別人開啟。開啟了就有復興。
三、每一次復興的終結之後,當我們落在沉悶的感覺裏時,我們對自己定規有一分特別的認識,叫我們覺得自己在某一件事上有弱點,在某一點上不行。這使我們能憑著自己的某一個弱點,認識基督的某一個特點,而在那個特點上實際的經歷基督、得著基督。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和得著,完全根據於我們對自己弱點的認識。
四、真實屬靈的長進,完全是由於裏頭生命的更新;這生命的更新就是復興。我們要得復興,不必自己去苦求苦拼,只要認識這復興的律,並且多操練運用這個律就可以了。每一次當我們看見自己的一個弱點,即刻就當簡單的憑著這弱點,接受基督的一個特點,這樣,我們裏面就會有新的供應、新的成分,我們裏面就又有一次復興。凡這樣一直操練復興的人,都是在基督裏一直有長進的。
問題研討
一、請鳥瞰雅歌一章一節至五章一節中屬靈的三段經歷。
二、我們如何能脫離感覺的生活,而過信心的生活?
三、為什麼經歷正確的復興會使我們屬靈生命長進?
長老及負責弟兄的帶領(七)領頭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受基督身體的限制,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
我們必須領頭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就是一的真正立場上。哥林多前書一章二節說到在哥林多的召會,表明哥林多這個地方,是為著召會的存在、出現和實行。在哥林多的召會,是建造在哥林多城的立場上。早期召會生活的實行,乃是一個城一個召會,一個城只有一個召會。
地方召會是以城為單位,不是以街道或區域為單位。其行政的區域,應當包括該召會所在的整個城市,而不該大於或小於該城的界限。所有在這界限內的信徒,應當構成該城內惟一的地方召會。
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站在一的真正立場上,也必須領頭受其他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的度量。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身體所有的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元首把我們安排在身體的特別地位上,也指派我們各有特別的功用。所以,我們每一個肢體,在基督的身體裏都有自己的一個位置,是神所量給各人的,也是我們所該接受的。並且,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都有他的那一分來服事基督的身體。
今天,身體長大和發展的基本要求,是我們都要認清我們的度量,不越過這度量。我們要樂意受我們度量的限制。只要我們越過度量,我們就越過元首的權柄,離開了膏油的塗抹,干涉了身體的規矩;若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就是抹煞身體生活中正確的等次。
我們都應該像保羅一樣,留在神尺度和度量的界限之內,照著神所量給我們有多少而行動並行事。所以,當我們說到自己的工作和經歷,或對主的享受時,我們必須是在度量之內作見證,也就是說,在一定的限度之內作見證。在召會的事奉上,我們需要看見神只量給我們這麼多,我們不該過度伸展自己的服事。
另一面,為著主在祂恢復裏,在地方一面並宇宙一面的行動,我們必須領頭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我們應當一直考慮到身體,顧到身體,尊重身體,並且作任何事都要對身體最有益處(林前十二12~27)。凡我們所作的,我們必須考慮眾召會有甚麼感覺。
在身體裏不能有獨立或個人主義,因為我們是肢體,而肢體無法脫離身體而生活。人若看見自己是身體的肢體,就會寶愛身體,看重其他的肢體,看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那裏有身體的啟示,那裏就有身體的感覺;那裏有身體的感覺,那裏個人主義的想法和行動就除去了。因此,我們若要認識身體,就不但要蒙拯救脫離我們犯罪與天然的生命,更要蒙拯救脫離個人的生命。
今天,我們如何不能向頭獨立,照樣也不能向身體獨立。個人主義在神眼中是可恨的:身體的仇敵是己,那獨立的『我』;我們若要在身體裏被建造,己就必須被定罪、否認、拒絕並撇棄(太十六21~26)。我們若是拒絕同作肢體者的幫助,就是拒絕基督的幫助;凡是單獨的基督徒,遲早都要變得枯乾。因為,我不知道的,身體裏別的肢體知道;我不能看見的,身體裏別的肢體能看見;我不能作的,身體裏別的肢體能作。所以,我們不僅該倚靠神,也該倚靠身體,倚靠弟兄姊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