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留在調和的靈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至四十一章)

留在調和的靈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至四十一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十章『留在調和的靈裏』與第四十一章『關於羅馬八章十節的六個問題』。
信息要點
一、在羅馬書八章八至九節的鑰字,關鍵的字,乃是介系詞『在…裏』;保羅在此用了四次:『而且在肉體裏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悅。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在…裏』這介系詞不是指明源頭和地位,乃是指明目前的光景或經歷。我們可能從靈而生,靈是我們的源頭和地位,是屬於靈的人,然而我們的光景卻不在靈裏,是在肉體裏。
二、在九節,先說到神的靈,然後交互使用基督的靈;我們需注意那靈稱呼的改變的啟示。保羅先提到神的靈,再往前到基督的靈。根據創世記一章,神的靈指明創造,並不包含救贖、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在羅馬八章,神的靈更是基督的靈;基督說出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甚至說出升天,蘊含了三一神所經過的所有過程。
三、十節說,『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這節中有六個問題:第一、為什麼保羅從那靈改到基督?第二、身體是死的是什麼意思?第三、『因罪』是什麼意思?第四、何謂『靈是生命』?第五、為什麼保羅說身體是死的,卻不接著說靈是活的,而說生命?第六、什麼是『因義』?關於這六個問題的回答,首先,保羅強調今天基督就是那靈,基督的靈在你裏面正等同於基督在你裏面,在基督徒的經歷中,基督與那靈就是一。其次,身體是死的,真正意思是失去功能。失去功能的原因,乃是因著罪在身體裏。再來,保羅刻意沒有用『活的』與『死的』對應,指明我們的身體不是死亡的,是死的,但基督進入我們裏面之後,靈不僅是活的,更是生命本身。最後,義就是神自己進到我們這人裏面;當神進到人裏面,就有義在我們裏面。
實行要點
一、根據羅馬八章,我們有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使二靈成為一靈,這是不變的事實;但我們是否在祂裏面,這是光景的問題。關鍵在於如何顧到這光景?我們該『留在調和的靈裏。』留的意思是你已經在靈裏了,不需要長的禱告,只要說『哦,主』,就會保守你在調和的靈裏。
二、在羅馬八章九至十節,『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乃在靈裏』。這指出兩個事實: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而你就在靈裏;前者成了後者的條件。『住』也可翻作『安家。』神的靈安家,是一個已經完成的事實,成為叫我們能在靈裏的條件或情形,然後這事實越多在我們裏面增長或進展,使我們在靈的光景也一直進展。
三、我們需領悟,一面我們是死的,但同時又是生命。一個真信徒外面的部分是死的,而裏面的部分是生命。我們需要禱告,求主叫我們得加強到裏面的人裏。我們不該聽外面死的部分,乃該聽裏面是生命的那一個部分,讓裏面的人升起,使我們享受神,享受基督,享受那靈,享受三一神作我們的義,結果產生生命。
問題研討
一、請問羅馬書八章八至九節的鑰字是什麼?
二、請問羅馬書八章十節的六個問題?
三、我們該如何顧到我們的光景?
在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中神國的發展(一)神的國發展為神在祂神聖生命裏管治的範圍
神的國就是神自己(可一15,太六33,約三3)。神的國有神為其內容;神自己就是神國一切的內容。神是生命,有神聖生命的本質、能力和形狀;這就形成神管治的範圍。神的生命就是神的國,也是我們進入神國的入口;我們必須看見這個基本的原則。事實上,神在我們身上的掌權不是外在的事,乃是神聖生命自有的本能。
神的國是神聖種類的範圍,在其中有一切神聖的事物。神成為人而進到人的種類裏;人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但無分於神格,而進到神聖的種類裏。要進入這神聖的範圍,就是神聖種類的範圍,我們就必須從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因而成為神國裏的神人;我們由神所重生成為神的種類以進入神的國。
神的國是神聖生命的範圍,這生命在其中行動、作工、管治並支配,使神得以成就其目的(太六13下,約三3,5,15~16)。神的國乃是由神的生命所構成的生機體,成為祂施行管治的生命範圍,神在其中憑祂的生命掌權,並在神聖生命中彰顯祂自己這神聖的三一。進入神國惟一的路,乃是接受神作生命並得著神自己;這就是重生。
神的國乃是基督自己作生命的種子,撒到相信祂的人,就是神所揀選的人裏面,並發展為一個範圍,使神能在祂神聖的生命裏施行管治,以此為祂的國(路四43,八5,10,十七20~21,可四3,26~29)。神的國乃是一個奇妙的人位,就是作三一神具體化身的主耶穌基督。主耶穌是神國的種子,撒在神所揀選的人裏面,發展為神管治的範圍。
神聖的種子已經撒在我們裏面,我們需要經歷包含在這神聖種子裏之神聖生命和神聖性情的發展,使我們得以豐富的進入永遠的國(彼後一1,4~11)。我們已經分得同樣寶貴的奇妙之信,這信乃是包羅一切的種子。一切神聖的豐富都在這種子裏,但我們必須殷勤發展這些豐富;長大成熟就是發展我們所已接受的。我們應當殷勤追求神聖生命和神聖性情的長大並發展,好豐富的進入永遠的國。
我們既已由神所重生進入神的國,就當藉著我們靈的直覺恢復到神直接的管治之下(太五3,林前二11,可二8)。無罪的時代,是神治的原則;良心時代,是自治的原則;人治時代,是人管治的原則。在人墮落以前,人直接受神的管治而活在神面前,向神負責。從亞當被趕出伊甸園,直到挪亞出方舟的時候,神在人裏面設立良心,代表祂來管治人。洪水以後,因為人不服神治,又丟棄自治,所以神只好給人權柄代表祂來管治人。人既是從神治墮落到人治,所以神拯救人的時候,就要把人從人治恢復到神治,叫人再單純的活在神面前,直接的受神管治。神恢復人的計畫,也照樣要人從人治,經過自治,而達到神治。對付良心的最終目的,還不僅是叫我們恢復到自治,更要把我們帶回到神治,把我們恢復到神自己那裏,而活在神面前。
自治與神治,是大不相同的。自治就是人憑良心的感覺而活,向良心負責。神治的意思是人憑靈的直覺而活,向直覺負責,也就是向神負責。當我們活在神治之下,我們就是照著生命的感覺,憑靈的直覺而活。神聖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有最豐富、最強、最敏銳的感覺;這乃是生命的感覺。生命的感覺使我們知道我們是活在天然的生命裏,或活在神聖的生命裏;是活在肉體裏,或活在靈裏。生命的感覺引導、支配、管制、並指引我們。神的國有其實際,這實際就是在神直接管治下神聖生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