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建造召會的事奉(六) 事奉的根據-祭壇的火
神乃是烈火,作為那焚燒者,神是聖別的;聖別是祂的性情,凡與祂聖別性情不符的,祂這烈火就要燒盡(來十二29)。主耶穌來要把火丟在地上(路十二49~50)為使基督神性的榮耀得以釋放出來;這火乃指屬靈生命的衝力,出於主所釋放的神聖生命。神的七靈是寶座前的七盞火燈;這些火燈是為著執行神的行政(啟四5)。在荊棘中焚燒的火焰乃是三一神,就是復活的神(出三2,4,6,太二二31~ 32)。神的話是火,焚燒我們和我們所信靠的許多事物(耶二三29,五14,二十9)。那些有心願事奉神的人,必須認識神是焚燒並加力的烈火;當神來到地上時,火也來到地上;當神進到人裏面時,火也進到人裏面,在人裏面焚燒。神聖的火,就是焚燒的三一神,使我們能事奉,甚至犧牲我們的生命。
人對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須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都必須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利九24,十六12~13)。神要以色列人根據這火而事奉;燒香就是他們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們燒香所用的火必須取自祭壇上的火(六13)。火是熱力的來源;我們的事奉要有熱力,就必須經過祭壇的火燒。這火該是我們裏面的熱力,推動力,衝擊力;我們若有這火,我們的事奉就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自己。新約事奉的熱力和動力出自天上的火,這火降下來燒在那些加利利漁夫身上,作了他們裏面的熱力和動力(徒二3)。這火也燒在那些愛神、把自己獻給神、肯為神捨棄一切、肯把自己擺在神手裏被破碎的人身上。
祭壇的火乃是事奉真實的動力。對於我們的事奉,神只作一件事,就是把祂的火燒到我們身上(羅十二11)。我們若是誠心的把自己獻給神,天上的火就會燒到我們身上;這個燒就變作推動我們的熱力,結果就燒出我們的事奉來。燔祭壇就是主耶穌的十字架,而火就是那靈(加二20,徒二3)。真實事奉的根據乃是認識十字架,把自己擺在十字架上,讓神得著,讓神聖的火燒在我們裏面,這纔產生事奉。經歷祭壇火燒的人,就用金、銀、寶石建造(林前三12)。
我們絕不可用凡火事奉神,乃要用祭壇上的火(利十1~2,九24)。根據豫表,祭壇以外任何的火都是凡火。拿答與亞比戶的失敗在於他們沒有用祭壇上的火。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屬魂生命、血氣生命、和天然生命所發出來的火(太十六24~26,林前二14)。獻凡火,就是在對神的事奉上用己的方法,藉著己的智慧,貫徹己的主張。拿答和亞比戶受審判,不是因他們沒有為神作事;乃是因他們照著天然的生命行事,用天然的方法為神作事。神不只注意有沒有火,也注意火的源頭和性質;我們的火熱必須來自於祭壇。
我們若要事奉神,就不可銷滅那靈,反要將我們靈裏神的恩賜如火挑旺起來,並要靈裏火熱(帖前五19,羅十二11)。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九節的『銷滅』一辭含示火;那靈正在我們裏面焚燒,使我們的靈火熱,並使我們的恩賜如火挑旺,所以我們不該銷滅那靈。在我們的靈裏已經有火,我們只需要將我們的靈挑旺起來(提後一6~7)。將我們的恩賜挑旺起來,就是將我們的靈挑旺起來。神所給我們的靈,是我們必須挑旺起來的;我們必須挑旺我們的靈,因為屬靈的恩賜是在我們的靈裏。我們若要將我們的靈挑旺起來,就需要敞開口,敞開心,敞開靈,並呼求主名(羅十13)。如果我們不銷滅那靈而挑旺我們的靈,我們就會靈裏火熱服事主。
同心合意實行神命定之路 (第一至三篇 )

同心合意實行神命定之路
(第一至三篇 )
本書收錄了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五年十一至十二月,帶領召會實行神命定之路,其中八次長老及同工聚會的信息與談話記錄,各篇均講於台北。
信息內容
第一篇:『在身體的原則裏擔負召會責任』。第二篇:『教導和牧養的急需』。第三篇:『揚棄舊作法,響應主行動』。
信息要點
一、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身體的強壯,不是依靠少數肢體,若少數肢體只顧自己的事奉,就會使基督的身體陷於癱瘓。主帶領我們的做法,乃是全體盡功用。長老以及事奉的體系一直在少數幾個人身上,並不是身體的原則。我們需要脫開已過只有幾位長老的情形。召會若只在幾個人手中,怎麼作也無法繁殖、擴增;召會的治理必須在身體配搭的原則裏,纔能得著擴增。
二、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二節,保羅說到作監督的,必須具備幾項資格,最後一項就是善於教導。五章十七節說,『那善於帶領的長老,尤其是那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的,當被看為配受加倍的敬奉。』三章二節和五章十七節都說到長老。三章說到長老的資格,其中一項是善於教導;五章是說到長老的實行。在實行上,他們的確在神的話語上並在教導上勞苦,因此他們沒有時間帶職業,需要全時間服事。彼得在他所寫的書信裏,也囑咐作長老的『務要牧養』(彼前五2)。這是彼得所看重的一面,就是長老們是重在牧養。在使徒行傳二十章,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28)。在這些章節中,我們看見,在使徒時代,長老們最重要的職責就是教導與牧養。
三、啟示錄給我們看見,主大大責備老底嘉召會的不冷不熱(啟三16),也責備以弗所召會離棄了起初的愛(二4)。我們跟隨主不應當是不冷不熱,雖然沒有反對,卻也不積極響應;不積極反應,也是一種反對。所以我們應當努力拚上一切。
實行要點
一、長老們在各會所不能自己一個人斷定怎麼作,會所就怎麼作。若是這樣,即使作得最好也不對。會所裏的幾位長老必須來在一起一同禱告,把自己禱告到靈裏,在主的靈裏一同看事情,安排事情給其他弟兄姊妹去執行。這樣的長老聚會就會讓全身體活動起來。
二、長老的地位就像母親,在母親的地位上教導兒女。長老們話語的供應不是指申言者的供應,也不是指教師的供應,乃像母親對兒女的教導一樣,給自己家裏的兒女供應、補課,長老需要教導和牧養聖徒。
三、在實行上,我們一定要建立小排;小排不建立起來,我們沒有出路。我們已經發現,人數繁增的基督徒團體,都是使用排或小組,同時注重教導。當得救人數眾多,不實行小排,就無法照顧周全;不教導新人,他們就會夭亡。所以『生、養、教』很重要,生下來就要養,要教;這都需要小排的實行。不要拉人來小排聚會,乃要到人那裏,把聚會送給人;就好比將飯送到人家裏,並且與他同喫。若是我們這樣照顧他三個月,一定能托住他。之後,你再教導他作你所作同樣的事。我們注重小排的建立,並不是輕看大聚會。這就如同飛機的兩個翅膀,缺一不可。大聚會還是很重要,但是為著得人,使召會有繁殖和擴增,一定要實行小排。小排乃是召會建造的基層和基礎。
問題研討
一、為何召會的治理必須在身體配搭的原則裏?
二、長老最重要的職責是什麼?
三、召會的繁殖與擴增為何需要建立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