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召會作基督身體的異象、實行與建造(五)實行召會生活極重要的經歷(二)召會生活作為在基督的身體這一個新人裏之生活的各方面
本篇信息主要是根據以弗所書四章,繼續帶我們看見,召會生活作為在基督的身體這一個新人裏的生活,我們需要下列各方面極重要的經歷:
首先,我們若要實行召會生活,作為在基督的身體這一個新人裏的生活,就需要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神的生命乃是為了在祂神聖的分賜裏,用祂的豐富供應祂的兒女。如今父的生命就是那在耶穌身上的實際;這實際作為父生命的實行,又成了蓋印的靈。這蓋印的靈就以耶穌日常生活的實行中那神聖的生命浸透、滲透、泡透我們,使我們的生活成為耶穌生活的複製。這分賜是我們作為信徒、基督身體的肢體、以及新人的各部分之日常生活的基礎。藉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連同父的生命、那在耶穌身上的實際、以及那靈的蓋印,我們能有一種日常生活,就是在基督的身體這新人裏的生活。
第二,為著召會生活作為在基督的身體這一個新人裏的生活,我們需要達到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以弗所書四章三節說『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十三節說『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了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三節那靈的一,是在實際上神聖生命的一;十三節的一,是在實行上我們生活中的一。實際上的一應當實行出來而成為實行上的一,實際上的一是開始,實行上的一乃是目的地。我們需要認識:實行上的一就是信仰上的一,這裏的『信仰』不是指我們信的行動,乃是指我們所信之事,就如基督神聖的身位,以及祂為我們的救恩所成就救贖的工作。實行上的一也是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我們惟有以基督為中心,專注在祂身上,我們纔能達到信仰上的一;只有在神的兒子身上,我們的信仰纔能是一。
第三,要保守召會生活,作為在基督的身體這一個新人裏的生活,我們就必須分辨教訓之風為著其目的之內在的因素(弗四14)。教訓之風的內在因素,是人的欺騙手法,要將人引入撒但的錯謬系統。仇敵撒但邪惡的目的,與神永遠的經綸相對,是要傾覆信徒的信心,攔阻並拆毀基督生機身體的建造,且要分裂身體的肢體。因此,任何使信徒受打岔離開基督與召會的教訓,即使是合乎聖經的,都是將他們從神的中心定旨帶開的教訓之風。
第四,召會生活就是在基督的身體這一個新人裏的生活,在這生活裏,我們都需要學基督(弗四20)。學基督就是被模成基督之死的模型,也就是模成作神長子之基督的形像。基督對我們不僅是生命,也是榜樣。就如福音書中所啟示的,基督在祂的為人生活中設立了榜樣。然後,祂釘死並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使祂可以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如今我們照著基督的榜樣跟祂學,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是憑祂在復活裏作我們的生命。再者,我們是以實際和恩典作為學基督的基本元素。實際是真理、模型;我們已經藉著受浸,被神擺進主耶穌的生活所設立的模型裏;這就是以弗所書四章裏的實際。我們這些基督身體的肢體,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了基督。然後,我們需要恩典,就是基督作我們的享受和供應,以活出這樣的標準。同時,我們也要知道,學基督正面的基本因素乃是神的生命和神的靈;反面的基本因素是魔鬼,他總是尋找機會佔我們便宜,要破壞我們。
最後,為了維持召會生活,作為在基督的身體這一個新人裏的生活,我們要以恩慈相待,心存慈憐,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我們一樣;我們在那靈裏,並憑著神聖的生命,就能像神一樣饒恕人。
讀出聖經的本色與中心(第四至五篇)

讀出聖經的本色與中心(第四至五篇)
本書包含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八年三月,在全台同工聚會及台北召會家負責聚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本書第四篇和第五篇信息以約翰一書為例,逐章帶我們看見這卷書信中關於生命和生活的要點。
真理要點
一、關於約翰一書一章所啟示之生命和生活的要點,首先在一至七節說到,主進到我們裏面,乃是永遠的生命作了我們的生命。這生命進到我們裏頭,就叫我們與神,與主,與一切屬神、屬主的人有了交通,而調成一個。神是光,我們若在這個交通裏,必定就在光中。我們一在光中,就承認我們的罪;這時,我們就需要血來洗淨。這是生命的一面。六至九節啟示,在生活的一面,我們既有這生命,就要學習憑這生命,靠這生命,與主多有來往,多有親近。在我們與主交通的時候,我們要學習接受光照;我們一蒙了光照,看見自己的錯,自己的罪,就要立刻承認,尋求赦免。這樣,我們就能得著實實在在生命的供應。
二、約翰一書二章向我們啟示,神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將我們帶進與神的交通裏。接著,聖靈在我們裏面作膏油塗抹,帶我們繼續有分於這個交通(27)。然後,若是我們犯了罪,這個交通就會中斷。不過,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作了我們平息的祭物,為我們挽回那個中斷的交通(1~2)。這二者一直維持我們與神的交通,叫我們能享受神所應許,並賜給我們那永遠的生命(25)。因這緣故,我們要住在主裏面,過一種與主交通的生活。結果,我們就必定遵守主的話,行主所行的,也必定愛弟兄,並實行義。這就是二章中關於生命和生活的要點。
三、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謢者,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約壹二1~2)。平息的祭物不是挽回我們這些遠離神的人,乃是把神沒有辦法施恩給人的這件事挽回過來。神的心意是要施恩給人,卻因著人有罪,神就無法向人施恩;但主耶穌的血把這件事挽回了,也就是成就了平息。按照原文,一節裏的『辯護者』與約翰福音裏的『保惠師』(十四16)同字,意即站在聖徒旁邊,照料他們,負他們一切責任的一位。現今我們有基督在神那裏作我們的辯護者,又有聖靈在我們裏面作保惠師。
生命經歷
一、約翰一書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每一次與主交通,主的光照著我們,總把我們的罪顯出來。我們蒙了光照,看見自己的罪,就要好好承認自己的罪。譬如我們在光中,看見我們裏面還有驕傲、不潔的存心、不公義之處,或者還為自己有所追求、有所誇耀,我們就要向主承認。這樣,我們就必得著赦免,得著洗淨。
二、我們若沒有摸著生命,以及從這生命活出來的生活,只講這個生活顯出來的行為,教導人要遵守主的話、要愛弟兄,那就是人工、修行的。例如我們帶領人傳福音,首先必須給人看見,主在他裏面作他的生命。其次,我們必須帶人學習活在主這生命裏。第三,當人活在主這生命裏,因著主的生命有愛罪人的愛,人就定規會傳福音。這樣一來,人傳福音就是從生命裏活出來的一個行動。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約壹一章裏關於生命和生活的要點。
二、請簡述約壹二章裏關於生命和生活的要點。
三、如何帶領人在生命裏活出傳福音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