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聖經裏的四件大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二冊)
聖經裏的四件大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二冊)
本段係主僕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六年三至六月間,在臺北帶領全時間訓練所釋放之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為『認識神的經綸』,第二章是『關於神的經綸』,第三章說到『聖經裏的四件大事』。
真理要點
一、神的經綸:聖經裏的四件大事是神的經綸、神的分賜、神與人的聯合,以及神團體的彰顯。關於神的經綸,『經綸』一辭乃是指家庭法規,家庭中的行政。神的經綸就是神的打算、計畫、章程,也就是祂的目的,是祂心中所喜悅、所喜愛的。神那個心愛的美意和目的,不是別的,就是要把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創造、呼召、救贖、重生的人裏面。接著還要在他們裏面聖別、更新、變化、模成他們,末了就榮化他們,也就是使他們得榮耀。
二、神的分賜:神實行祂經綸的方式,乃是在創世之前揀選我們,然後在時間裏創造我們、呼召我們、救贖我們。救贖之後,神就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重生了我們。為著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神就必須是三而一的神。這位三而一的神,乃是藉著祂的神聖三一—父、子、靈—來分賜。父是源頭,一切的豐富都在父裏面。子是父的具體化身,凡父所是、所有、所能的,全都具體化身在子裏,這位子又實化為靈。父、子、靈這神聖的三一,乃是神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頭的憑藉。
三、神與人的聯合產生神團體的彰顯:為著使神與人能以聯合,進而產生神團體的彰顯,神聖三一的會議決議要照著祂的形像造人,神的形像就是祂的愛子基督。人照基督的形像被造,目的是為著盛裝基督。基督要進到人裏面,乃是藉著神聖三一的工作。照新約的啟示來看,子進到我們裏面,就是靈;子若不是靈,就無法進到我們裏面。約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節,清楚的揭示了神聖的三一,父、子、靈。約翰十六章十三至十五節則啟示關乎神聖三一的輸送,就是父的一切都在子裏,子的一切都歸於靈,靈的一切都實化在我們裏面。藉著神聖三一的工作,我們不僅成為神的國度,也成為祂的祭司(彼前二5)。這就是君尊的祭司體系(9),為著神形像的團體彰顯,以成就神原初造人的定旨。
生命經歷
一、在生命與真理上有追求:我們必須追求在生命上長大,經過聖別、更新、變化、模成的過程,直達到成熟、得榮的地步。我們也要追求完全認識真理,聖經太豐富了,不管我們讀得多透,都還有沒有讀出來的。我們愛主、追求主的人,一生大部分的工夫,都應該用在讀聖經上。
二、一個跟隨主的人,若沒有聖靈的充滿,就如植物沒有土壤、水分、陽光和空氣,即使能活著,也不過是苟延殘喘罷了。當我們被三一神充滿時,我們就有土壤、水分、陽光和空氣,結果我們的生命必然生長、長大。真正基督徒性格的操練,不是藉著外面的改良,乃是出於裏面的變化。變化的意思是,你生來不是這樣,但因著有一種元素、成分加到你裏面,與你調和,而使你變得不一樣了,你的性格也就改變了。我們基督徒的性格乃是讓舊造的生命被破碎,調進聖靈的元素,而在十字架的死裏培養成的。
三、每一個讀經的人都有四重的難處:天然的觀念、屬人的觀念、宗教的觀念、和道德的觀念。這四重觀念,可以說是四層很厚的幔子,遮蔽了我們裏面的眼睛。除非我們將這四層幔子一一除掉,否則我們難以看見聖經所啟示這四件神聖的事。我們要認識聖經,認識神的經綸,就必須改我們天然、屬人、宗教、以及道德的觀念,好來接受神的啟示。
問題研討
一、何為神的經綸與神的分賜?
二、要認識神的經綸需要追求那些事?
三、在認識神的經綸上我們有那些難處?
新婦的豫備(五)新婦的義
神的義就是神在祂公平和公義之行動上的所是。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寄託在神公義的根基上。這根基就是神的公義,也就是神寶座不可動搖的根基。義有四方面的意義:首先,義就是按著神公義且嚴格的要求,在神面前與人事物都是對的。其次,按照林後三章,義乃是那作為那靈活在我們裏面之基督外面的彰顯;這是作為神形像的義,而義的職事就是主形像的職事。第三,義是神國的事;因為義與神的行政、管理和管治有關,神的國就是義。第四,義是在我們的所是上與神是對的,就是指我們裏面的人是透亮的,像水晶一樣純淨,亦即裏面的人是在神的心思和意願裏;這就是我們在基督裏成為神的義。
義與神外面的行動、作法、行為、和活動有關。神所作的一切都是義的。凡神在祂公平和公義上的所是,就構成祂的義。神在祂兒子耶穌的血上是公義的。神在祂的話上是信實的,在祂兒子耶穌的血上又是公義的。祂的話,就是祂福音真理的話,告訴我們,祂要因著基督赦免我們的罪。基督的血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使祂能赦免我們的罪,也就是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罪的虧欠。並且這血洗淨我們,就是洗去我們不義的玷污。
義與神的國有關。召會生活乃是神的國,而神的國就是義;神的寶座是以義為根基而建立的。神的義在那裏,神的國也在那裏。凡是有義的地方,一切都正確的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這就是國度。義的第一個結果是神的形像,然後,義建立神的國:羅馬書八章先說到義和神的形像,然後十四章說到義和神的國;形像與國度都是以義為基礎。至終,在彼後三章十三節說到有義居住在新天新地,意思是那時一切都將井然有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並且都得以規正;一切都要在正當的治理之下,接受管理、管制,因為那裏有神的寶座、國度、神聖的行政,結果乃是平安與喜樂。
在啟示錄十九章七至八節我們看見新婦的義。首先我們需要領會,基督成為信徒的義有兩方面:第一面是基督作信徒的義,使他們在悔改歸向神並信入基督時,客觀的在神面前得稱義;第二面是基督作信徒的義,從他們活出來作神的顯明;這位神就是在基督裏賜給信徒的義,使他們主觀的蒙神稱義。基督作我們客觀的義,使我們在祂裏面得神稱義;基督作我們主觀的義,住在我們裏面,為我們過一種能得神稱義,一直蒙神悅納的生活。基督從眾聖徒活出,作他們主觀的義,就成為他們的婚筵禮服。我們所接受,使我們得救的義是客觀的,使我們滿足公義之神的要求;而得勝聖徒的義是主觀的,使他們滿足得勝基督的要求。馬太福音二十二章講到國度的婚筵,而十一至十二節要求坐席的人必須穿著婚筵禮服,這表徵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活出來並藉著我們得著彰顯的基督,成為我們超凡的義。
在啟示錄十九章七至八節,主的新婦,祂的妻子,『自己豫備好了。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這裏明白的將細麻衣聯於義。這節的『義』原文是複數,可譯為『義行』;這些義行,不是指基督作我們所接受,使我們得救的義,乃指明我們得勝的生命,我們得勝的生活。這細麻衣就是從我們裏面活出來的基督。九節說,『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得勝聖徒〕有福了。』這裏羔羊的婚筵就是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節的婚筵;被請赴基督的婚筵是有福的。被請赴羔羊婚筵的得勝信徒,也是羔羊的新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