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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創世記結晶讀經(二九)長子名分

神造人有祂的形像以彰顯祂,並藉著運用祂的管治權管理萬有以代表祂,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有權利(長子名分),就是生來而有彰顯神並代表神的權利;然而,每個墮落的人都因著向神獨立,出賣了這權利。

在聖經裏,長子名分是長子特殊的分;照著全本聖經來看,長子名分包含雙分地土、祭司職分和君王職分。祭司職任是將人帶給神,君王職任是將神帶給人。我們基督徒由神而生,是祂所造萬物中的初熟果子,是神在祂的造物中所收割的。就這意義說,我們乃是神的眾長子。因此,由我們所組成的召會,稱為眾長子的召會。我們既是神的眾長子,就有長子的名分,包括承受世界,祭司職分和君王職分。無論在今日的召會中,或在將來的國度裏,我們都可以在神的形像裏彰顯祂,在神的管治權裏代表祂,並且有分於神的國。為此,在消極一面,我們不要出賣長子名分,或輕看長子名分。在積極一面,我們要操練使用長子名分,學習如何享受主,如何作祭司,以及如何在生命中作王。

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並豫定雅各得著長子的名分。在以掃輕看長子名分以及雅各買得這名分的事上,神運用了祂的主宰,完成祂揀選的定旨。長子名分的轉移,啟示出領受長子名分乃在於神的豫定和主宰,不在於我們的出生或努力。我們不該貪愛屬世的享受,輕看長子名分,也絕不該操縱或欺騙,以得著長子名分。聖經中另一個例子是流便,神原有意將長子名分賜給長子流便,但流便因著污穢失去了長子名分;約瑟逃避了那種污穢,長子名分就從流便轉移給他,他就得著雙分地土。

按照申命記二十章一至二十節關於爭戰的事,與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關於長子名分的事,說明爭戰與長子名分有關,因為我們只有藉著爭戰纔能保守長子名分。神已經把長子名分賜給我們,但我們仍須為著神所給我們的而戰。這爭戰的原則與申命記整卷書的原則一樣,就是神要我們作一些事,但祂不要我們憑自己作。祂要替我們爭戰,我們只要與祂合作,接受祂的話,服從祂,有分於祂的工作。此外,路得記給我們看見,波阿斯(豫表基督)贖回路得(豫表蒙救贖的召會)和她的長子名分。波阿斯重看神所賜的長子名分,而且不單顧到自己的長子名分,還顧到別人的長子名分。因著他顧念體恤貧窮軟弱的路得,並為她贖回長子名分,結果就帶進建國的君王─大衛。

在新約,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二十八至三十一節,我們看見長子名分從以色列轉移給召會。對於在基督裏的信徒,失去的長子名分已經在新約的禧年裏得著恢復。我們因著墮落,成了罪的奴僕,失去享受基督作美地的權利。但如今救主耶穌來了,帶進主悅納人的禧年,我們失去的長子名分已經得贖回、恢復並歸回。禧年的宣揚是真正且完全的福音,我們需要廣傳禧年─新約的福音,宣揚被擄的得釋放,失去的長子名分得恢復。

最後,我們需要受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六節的警告,不要像『以掃…因一口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以掃是以撒的長子,但他因貪戀世俗,放棄了長子名分,雙分土地就歸給約瑟,祭司職分歸給利未,君王職分歸給猶大。今天我們在基督裏有特權享受的一切,實際上就是要來國度裏福分的豫嘗。我們今天若不享受基督作美地,就不能在國度裏進入祂的安息,與祂一同承受地土。我們今天若不操練作祭司接觸主,用禱告服事祂,就不能在國度裏盡我們祭司的本分。我們今天若不運用靈,用神所賜的權柄管治己、肉體、全人,並仇敵及其一切黑暗的權勢,就不能在國度裏與基督一同作王,與祂一同轄管列國。我們今天對基督的享受,以及對祭司職任和君王職任的實行,都是豫備我們,使我們在來世彀資格有分於基督的國。

神中心的工作與正確的屬靈經歷(第四至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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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中心的工作與正確的屬靈經歷(第四至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六至七月,在菲律賓馬尼拉以及台灣台北兩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篇說到『神在人身上的工作與目的』,第五篇啟示『正確的屬靈經歷』,第六篇論到『神生命的運行』。


真理要點

一、神心頭的喜悅,乃是要與人調在一起。為此神親自成為肉體,藉著死而復活,化身成為那靈,使祂能進到一切相信並接受祂的人裏面,作人的生命。基督徒的道路,就在於順從並跟隨神在人裏的運行,而經歷神作生命。照羅馬書八章九至十一節,我們不僅看見基督『在』信徒裏面,也看見那靈『住』在信徒裏面。信徒得救後,神的生命就進到他裏面。從這時起,他若憑這生命與神交通,親近神,順從神在他裏面的運行,並受裏面生命感覺的支配,他一切的美德就都是生命的表現,不是人為的改良。因為基督徒的美德不是教導出來的,乃是從裏面生命長出來的。

二、信徒正確的屬靈經歷,首先是裏面對基督有更多的認識,這必須是切身並主觀的。再者,屬靈的經歷乃是十字架的經歷;根據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保羅經歷基督,乃是經歷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他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死,所以他能見證,基督在他裏面活著。保羅就是這樣經歷並享受基督作他的生命。凡是屬靈的經歷,都有十字架的印記。最後,一個基督徒有沒有屬靈的經歷,不是看他外面改變得好或壞,而是要看基督是否從祂裏面出來。屬靈的經歷乃是基督從我們裏頭的經過。

三、我們對基督的認識,完全是根據神的啟示。我們所得的啟示有多少,對基督的認識便有多少,所能經歷的基督也就有多少。每一個屬靈的經歷都有三個過程。第一步,是有『啟示』,亦即有神的默示。第二步,是有『亮光』,即有聖靈的光照,使我們得以看見神的啟示。第三步,必須有裏頭的『看見』,來完成這個經歷,這看見的條件,就是奉獻與順服。凡真正得救的人,都是因著有神的啟示,聖靈的光照,和裏頭的看見,而得著屬靈的經歷。


生命經歷

一、我們必須讓神有機會在我們裏面運行。在一天之中,我們必須花時間與神交通。若是我們裏頭感覺神的運行,就要好好順從那個感覺。如果我們天天都如此順從,生命就會在我們裏面成長、表現並活出來。因此,不要在外面行為的改良上花功夫,乃要專心體貼我們裏面生命的感覺。正常基督徒的生活,在於多與神交通,沒有間隔,讓神有機會在我們裏面運行。

二、基督徒與主交通並跟隨主的路,乃是奉獻與順服。沒有奉獻,就得不到神的光照,沒有裏頭的看見,不能有屬靈的經歷。奉獻越多,讓神的光照機會就越多,自然會有更多屬靈的經歷。基督徒若是因神的光照而順服,有進一步的奉獻,神必定會給他進一步的看見,於是又有一次屬靈的經歷。基督徒的根基乃是在啟示的亮光裏有看見,在生命裏有對付,也就是有奉獻,與神有交通,而得以認識主。這乃是基督徒跟從主的路。

三、就一般的經歷而言,神生命的運行約可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對付不義,神要使你看見並除去不義。第二個時期,是對付不聖。神的生命是永遠分別為聖的,故此,基督徒要從世俗的一切分別出來。第三個時期,是脫離己。己就是自己的眼光和作法,攔阻了神的恩典,阻擋了神從裏頭的經過。我們若破碎己來跟隨主,就會達到一個地步,所摸著的乃是神自己。


問題研討

一、根據神在人身上的目的,正常基督徒的生活為何?

二、何謂信徒正確的屬靈經歷?其過程為何?

三、就經歷而言,神生命的運行可分為那三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