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七-生命的糧
我們若仔細讀過約翰六章,應該對這章有深刻的印象,也該注意七個重點的次序:主是生命的糧。祂把這生命的糧賜給我們喫。還把祂的血給我們喝。祂不僅死了,也復活了。因著基督活在我們裏面,我們就因祂活著,並且活在神面前。不是祂物質的肉,乃是祂的靈,賜我們生命和生命的供應。而那靈乃是在主所說的話裏面,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主耶穌從天上降到地上來,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成就一件中心的事,就是把祂自己當作食物(生命的糧)賜給我們,好使我們能喫祂作屬靈的養分,並消化祂而使祂成為我們的構成。
約翰六章詳論主耶穌作生命的糧;祂宣告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在六章,有許多經節啟示基督是生命的糧,為要給我們經歷並享受。約翰六章整章最重要的點乃是,基督是我們的食物,是生命的糧。喫主不是一次永遠的事;反之,我們每日都需要接觸主並喫主,因為祂是可喫的。我們需要操練我們的靈,從祂得餧養,接受祂,消化祂,經歷祂,享受祂,並且每時每刻應用祂。我們都該專注於一件事─喫基督,然後憑著我們所喫的基督而活。
主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約六27)乃是『我父把那從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人的。』基督作為真糧,乃是真理、實際的糧;基督是真實、實際的。基督作為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乃是屬天的糧;祂作為神的糧,乃是屬神的,是受神差遣,也與神同在的;我們喫了這糧並加以消化,這糧就成為我們的構成,我們也與主聯結並調和為一。人若喫這從天上降下來的活糧,就必永遠活著。
在五十一節下半主耶穌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到了這裏,糧變成了肉,主捨了祂的身體,就是祂的肉,為我們死,好叫我們得著生命。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血和肉分開是指明死,也就是祂的被殺。祂為我們捨了身體,流了血,使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喫祂的肉,就是憑信接受祂為我們捨了身體所作成的一切。喝祂的血,就是憑信接受祂為我們流血所完成的一切。這樣喫祂的肉喝祂的血,就是藉相信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成的,好在祂的救贖裏,接受祂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祂說,『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約翰六章五十七節是整本聖經中最強烈、最奇特的一句話:『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喫就是把食物接受到我們裏面,並生機的吸收到我們體內。喫主耶穌就是將祂接受到我們裏面,為重生的新人以生命的方式所吸收;然後,我們就憑著所接受的主而活,藉此,祂這位復活者就活在我們裏面。
『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約翰六章的末了一段論到基督成為賜生命的靈與話。因著基督是那靈,我們能在裏面接觸祂這靈;因著祂是賜生命的靈,我們就能從祂得餧養,並吸收祂作為我們的食物。我們要接受主耶穌作生命的糧,作生命的供應,以滋養我們,就需要看見祂是賜生命的靈,並且這靈具體化在話裏。主所賜給我們的,乃是賜人生命的靈;這靈就是復活裏的主自己(林前十五45)。
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話』是在靈之後題到的,這指明祂所說的話,乃是賜生命之靈的具體化。我們若沒有摸著話中的靈,就無法得著生命。我們接受了話,就有了那靈;我們裏面有了那靈,就有基督作內裏的生命供應。盼望我們都領悟我們需要基督作生命的供應,然後天天接觸祂這具體化於話裏的賜生命之靈。
傳福音與帶領初信者(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冊)

傳福音與帶領初信者(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五年四月八日至五月三日,在臺北初期同工簡訓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如何帶領人過基督徒生活』,第二章為『如何傳福音』。第三章說到『學習正確的引用聖經』,第四章則是『幫助初信者有得救的確據』。
信息要點
一、我們應該向人傳福音,領得救的人過基督徒生活。首先領人禱告、讀經、聚會和傳福音。接著帶人與主交通,藉著禱告、讀經蒙光照,並且認罪,然後經歷主寶血的洗淨。有人受主的靈感動,將自己獻給主,那就是奉獻。最好是初信者自己對付罪之後,靈裏升起一個願望,向主有奉獻的禱告:『主阿,我實在愛你,我願意把我自己和我的一生都獻給你。』
二、奉獻之後就要照著靈而行。要幫助初信者說,『你既然奉獻了,與主成為一了,主就在你裏面帶領。你的一切生活行動,存心、意念、言語、態度,要緊緊照著那靈在你裏面給你的感覺而行。』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就是膏油。祂在我們裏頭一切的行動,叫作膏油的塗抹。這個塗抹在我們裏面,給我們教訓。關於這點要多多帶領人,並且是越多越好。讓人知道,膏油的塗抹就是主給我們一個感覺,叫我們能照這感覺而行動。
三、在傳福音的事上,首先,我們必須是個傳福音的人,有傳福音的靈。其次,我們必須禱告。開頭時不要專為甚麼人禱告,只要普通的禱告,求主加強傳福音的靈,使我們裏面福音的熱火焚燒。此外,對於『千萬人天天沉淪』(詩歌六六四首)要有迫切的感覺,特別對罪人有興趣,喜歡接觸人,到一個地步,一看見罪人就流淚,一看見人就愛。這樣,我們所撒出去的每一張單張就能感動人的心。在專特的階段,主會引導我們,在我們的親友、同學以及與我們接觸的人當中,給我們特別的負擔,要為某些人題名禱告。我們要研讀生命讀經,或屬靈書報,使我們對福音的內容有所認識。福音的第一項是神,第二項是人,第三項是罪。我們要懂得救贖,並懂得人要如何相信主。人悔改相信,結果就是赦罪,之後是稱義、與神和好。我們還得知道甚麼是洗罪,甚麼是釋放、不受捆綁,甚麼是重生。人經過這幾步,就是得救了,這些就是福音的內容。傳福音時,最重要的是如何使用聖經節,並且必須活用。讀了之後,要記住那些經節和要點,好能運用自如。我們要花時間操練這些功課,與人談福音時,需要那一項,那一節經節,立刻能用得上,我們必須熟練到這個地步。
生命經歷
一、與主交通就是與主接觸。我們在禱告、讀經時,與主接觸會帶來主的光照。主藉著祂的話,就是聖經,光照我們。另一面,主的靈也給我們感覺,向我們說話給我們光照。主光照我們給我們看見,我們對待父母、兒女、配偶、鄰舍、同事等,常常都是不對的。當我們裏頭覺得有甚麼罪,就要在主面前一一承認,這就是認罪,也叫作對付罪。
二、李弟兄剛得救時,裏頭就覺得要傳福音。那時沒有人帶領,他一個人熱心傳福音,並且下鄉傳福音。每主日他都只能徒步下鄉去,一天往返五、六十里路,晚上回家全人疲累。然而,他仍是繼續不斷的傳福音。並自己動手寫單張。傳福音的靈每個人都有,我們必須培植福音的靈,煽福音的火,並且煽得越大越好。
三、未得救的人犯罪並不難過。我們在得救前,撒謊也不覺得難過,罵了人以後,還誇口罵得很痛快。現在我們得救了,若再撒謊,就會覺得難過,這個難過也是得救的證明。然而,掛名的信徒生氣卻不難過,也不認罪。犯罪覺得難過,也是得救的一個憑據。
問題研討
一、如何維持我們裏面膏油的塗抹?
二、試述福音的內容有那些?
三、請列舉得救的憑據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