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享受基督與在生命裏長大以至成熟(三)對付我們的心,使我們裏面神聖生命的種子長大,以致我們在生命上達到成熟,為著在生命裏神的建造
我們必須在主同在的光中對付我們的心,使我們裏面神聖生命的種子長大,以致我們在生命上達到成熟;心是人裏面諸部分的總匯,是人的總代表,是他的行動機關。心是由魂的各部分(心思、情感、意志)加上靈的一部分(良心)所組成。當我們的心活躍時,運用靈纔有用。人的心若是無所謂,靈就被關在裏面,無法施展靈的功能。
心是我們全人行動的機關,行動的執行者。我們物質身體的活動和行動依賴我們物質的心。照樣,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如何行事為人,乃在於我們有何種心理的心。心是生命的進出口,是生命的『開關』;心不對了,靈裏的生命就受了阻礙,生命的律也就不得自由運行,不能通行無阻,而達不到我們全人的各部分。生命雖然有大能,但這大能卻受我們一顆小小之心的控制(箴四23,太十二33~37)。
我們在生命裏長大,就建造作基督身體的召會,這建造是藉著我們心裏基督這生命種子的長大而進行的(太十三18~23)。我們必須與主合作對付我們的心,使我們的心能蒙保守,能心軟、心清、心愛、心安。柔軟的心乃是沒有被屬世的交通往來所硬化的心,不為自己尋求甚麼,也沒有今世的思慮和錢財的迷惑(18~23)。心清就是心愛神、要神,除神以外,別無愛慕、傾向或想望(太五8,詩七三25)。心愛就是心情愛神,要神,渴慕神,想望神,與主有個人、情深、私下和屬靈的關係(四二1~2,歌一1~4)。心安就是良心無虧,沒有定罪指責(徒二四16,約壹三19~21,來十22)。
我們需要看見神的生命在我們心裏所遇到的難處。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所遇到的第一個難處,就是我們不認識我們人的觀念乃是黑暗的(林後三14,四4)。我們需要看見,活的基督在我們裏面,我們怎樣對待祂,是基督徒生活中惟一值得關切的事。生命在我們裏面所遇到的第二個難處,就是假冒(太六2,5,七5,二三13~29)。我們天然的良善乃是假冒的屬靈,這是生命的一個大難處;若是凡事都憑天性、天然去作,其結果無論是甚麼都是假冒。生命在我們裏面所遇到的第三個難處,就是悖逆(林後十4~5)。我們所犯的罪,最多、最厲害的,還不是外面看得見的罪行,乃是裏面那些違背基督所給我們感覺的罪。生命在我們裏面所遇到的第四個難處,就是我們天然的幹才;我們沒有輕看這些天然的幹才,反而寶貝這些幹才;這在我們身上若是一直牢不可破,就會成為基督生命的難處。我們要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不受限制,就必須經歷十字架的破碎,讓這些難處受到對付並被除掉。
我們也需要看見神的生命在我們心裏所遇到主觀的難處。第一個主觀的難處是我們心思的難處。我們所想作的事,若是出於我們的頭腦,即使作成功了,也不過是宗教的活動而已,並不是基督從我們靈裏活出來的見證。第二個主觀的難處是我們意志的難處。在實行主旨意的事上,人的意志無論硬或軟,都是神生命的難處。一個受過對付的意志,乃是剛柔相濟的,這樣的意志為主所折服,也為主所復活。第三個主觀的難處是我們情感的難處。我們的情感必須有神的情感,我們必須完全進到神的情感裏。我們需要天天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作生命的基督能安家在我們心的主要部分,就是心思、意志、情感裏(弗三16~17)。
願主憐憫我們,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神在這世代裏最中心的工作,就是叫人得著祂的生命,並在祂的生命裏長大成熟。我們的工作該是將主的生命分賜並供應給人。惟有出於祂這生命的工作,纔能搆上祂永遠的標準,纔能蒙祂悅納。
新耶路撒冷對信徒的應用(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新耶路撒冷對信徒的應用(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間在德國斯圖嘎和美國數地所釋放的五十一篇信息,構成了本書四十四章內容。
信息內容
第四十一章是『新耶路撒冷對信徒的應用-三一的存在』,第四十二章為『新耶路撒冷對信徒的應用-三一的生活』。
真理要點
一、在三一的存在裏,我們與父神一同存在,祂是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弗四6)。神超越我們眾人,是表明神的主宰權柄。人在公司行號裏,不是在別人之上,就是在別人之下。神超越我們,我們都在祂以下。這就是說,祂是我們的主宰,祂在我們身上有權柄。這一位神與父也貫徹眾人。我們都該問問自己,神今天能不能貫徹我們。是祂貫徹了我們呢?還是我們阻撓了祂?有些街道或巷子豎立著『禁止通行』的標誌。意思就是不能通過這條街道。神常常要奮力通過我們。也許我們在外面非常合乎倫理、道德、良善,然而,神很不容易貫徹我們,我們裏面多數的巷子和街道都豎立著『禁止通行』的標誌,神無法通過。我們中間的青年信徒尤其需要問問自己,在某些事上神有否在他們裏面通過。
保羅開始於超越眾人,接著說貫徹眾人,結束於在眾人之內。首先,我們必須在神的主宰權柄之下,然後,我們必須一直給祂一條通路,結果,祂就能住在我們裏面。保羅不是談到一位客觀的神,他的描述完全是主觀的。神要超越我們,貫徹我們,並在我們之內,乃是屬於經歷的,也是主觀的,使我們能享受祂的同在作我們的存在。我們藉著這位超越我們,貫徹我們,並在我們之內的神而存在。
二、今天我們的存在,必須是與主基督一同存在,基督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與祂是一。當神超越我們,貫徹我們,並在我們之內,那就是基督活在我們裏面。當基督活在我們裏面(加二20上),我們就因祂活著(約六57下)。這就是說,我們憑祂而生存,不僅如此,我們甚至活基督。
三、我們該是與那靈一同存在的人。以弗所書四章四節說到一個身體和一位靈。這節指明那靈是身體-召會-的素質和本質。今天,召會在本質和素質上必須是那靈自己。若是沒有那靈,就沒有身體,沒有召會。
生命經歷
一、我們信徒都有神,但在我們的經歷中,神有沒有超越我們,貫徹我們,並在我們之內?神真的超越我們,貫徹我們,並在我們之內麼?也許超越我們的不是神,乃是我們的工作、我們的事業、我們的教育或升遷。每天都有許多事情貫徹我們,我們也許讓許多事通行,卻沒有讓神通行。許多事也許正住在我們裏面,神卻沒有住在我們裏面,神也許沒有超越我們,貫徹我們,並在我們之內。我們也許僅僅有一位在三層天上,遠離我們的神。然而,保羅揭示這位基督之身體的神,乃是超越身體,貫徹身體,也在身體之內的。這就是為著我們每天的存在之主觀的神。
二、主耶穌是我們每天生命的供應,我們必須天天呼求祂的名,享受這供應(羅十12)。一天又一天,我們需要一再呼求主的名。我們呼喊『主阿』,這非常美好,但不如呼喊『哦,主耶穌』這麼甘甜。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的呼喊加上耶穌的名,就變得更加甘甜。
三、我們的生活該是三一的生活,我們在這種生活裏,在父神聖生命的交通裏與父同活,為著顯大子與子同活,並為得著三一神全備的供應與那靈同活。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我們與父神一同存在,祂是超越眾人、貫徹眾人、在眾人之內的那一位。
二、我們該如何過三一的生活?
三、試舉一經歷說到神通過我們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