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約翰六章裏的表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第四段第18-19章)

約翰六章裏的表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第四段第18-19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杭庭頓灘市,德州歐文,以及德國斯圖嘎與圖賓根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十八至十九章揭示『約翰六章裏的表號』。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第六章有六段話論到基督是生命的糧(32~71)。在第一段(32~51上),我們看見基督這生命的糧成了肉身。在三十三節基督自稱是神的糧,就是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雖然基督是神,祂卻成為肉身,為要成為生命的糧給我們喫。在第二段,我們看見基督被宰殺(51下~55),被釘在十字架上。五十一節下半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這是指基督釘十字架。主捨了祂的身體,就是祂的肉身為我們死了,叫我們能得著生命。
二、第三段論到基督是生命的糧,指著祂的復活(56~59)。在五十六節主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他裏面。』(另譯)這指明主必須復活,使祂能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第四段(60~62)六十二節這話論到基督的升天。在六十二節主問門徒說,『若是你們看見人子升到祂先前所在的地方,怎麼樣呢?』五十六節暗示主的復活,而這裏的經文清楚的題起祂的升天,要隨著祂的復活。升天乃是證明基督救贖的工作完成了(來一3)。在升天裏,從天降下的基督要回到天上。
三、在第五段,即六十三至六十五節,我們看見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在六十三節開頭主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另譯)這一點把賜人生命的靈帶進來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清楚題起,道成肉身的主耶穌(一14),在復活以後,並藉著復活,成了賜人生命的靈。就著賜生命的靈而言,祂能成為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接受祂作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救主,賜人生命的靈就進到我們裏面,將永遠的生命分賜給我們。我們接受主耶穌,就是我們得著賜人生命的靈。在末了一段我們看見基督是生命的糧,具體化身在生命的話裏面(67~71)。因為祂具體化身在生命的話裏,西門彼得就宣告說,『主阿,你有永遠生命的話,我們還歸從誰呢?』(68,另譯)。
生命經歷
一、基督是真實的、實際的。祂是真食物,其他的食物都不過是影兒。我們都需要基督作我們生命的糧。即使我們聽見許多篇論到生命的信息,我們仍可能沒有深深銘記,我們需要基督作我們每天生命的供應。聖經不是僅僅為著教訓-聖經乃是為著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來到聖經面前,不該僅僅尋求關乎誡命和規條的教訓。因為聖經是為著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就該為著食物來到聖經面前。
二、在基督徒的生活裏,我們天天都需要有實際接觸那靈的經歷。我們不該僅僅滿意於每天讀幾章聖經,或者在晨興中接受一段話。每當我們來到主的話面前,我們需要運用我們的全人,尤其要運用我們的靈,來接觸基督;祂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我們的確需要讀聖經,但要緊的是我們要運用全人來接觸話中的靈。
三、我們需要基督作生命的供應,需要祂作大麥餅和魚,需要祂作產生的生命和救贖的生命。基督成為那靈,對我們就是這樣的生命。賜人生命的靈乃是產生的生命、救贖的生命、得勝的生命。我們需要這靈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作我們的食物,成為每天的營養。我們需要基督作生命的供應,然後天天接觸祂這具體化身在話中的賜生命之靈。
問題研討
一、約翰福音第六章中有六段話論到基督是生命的糧,分別啟示基督的那六方面?
二、我們來到聖經面前該有甚麼態度?
約伯記箴言傳道書(三)在舊約裏約伯所經歷神的銷毀和剝奪,遠不如在新約裏保羅所經歷的
約伯受攪擾、困惑、迷惑到了極點,因為他雖然完全、正直且純全,卻有災禍臨到他的家產和兒女,且有災病臨到他的身體。約伯咒詛自己的生日時,必然不是完全、正直的,也沒有持守他的純全,反而在他的純正上破產了。神的目的是要拆毀那在自己的完全和正直裏天然的約伯,使祂能建立一個有神的性情和屬性,得更新的約伯,好使約伯成為屬神的人,按著神的經綸由神所構成;這樣的人,就如保羅,絕不會受任何難處和問題所困惑,以致咒詛自己的生日,寧願死不願活。約伯沉緬於他美好的過去,為他悲慘的現況歎息(伯二九1~三十31),並且堅持,甚至誇耀他的正直、公義、純全與完全(二七1~7,三一1~40)。
約伯藉著八次對他三個朋友的講話,暴露了自己是自義的:在名義上承認神,卻不是在實際裏。約伯和他的朋友們都不知道神對付約伯的目的,如使徒保羅向新約信徒所宣告的,就是信徒所受的苦楚是要為他們成就永遠重大的榮耀,就是榮耀的神作他們榮耀的分,給他們得著並享受,直到永遠(林後四17)。
約伯和他的朋友們若花時間在謙卑的靈裏尋求神,並在禱告裏操練他們的靈,神就可能給他們看見在基督裏得重生、變化並榮化的聖徒,與天然的人無分無關,也不需要用天然人的美德建立自己。這屬天的異象會拯救他們,免去他們在約伯記三十五章經文裏浪費時間、加添痛苦、並虛空的辯論。這些經文乃是一群瞎眼的人在黑暗中摸索的記載;他們談論神,也說到他們的靈,但在他們三回長篇的辯論中,他們運用他們的心思,而沒有運用靈為約伯禱告並彼此交通,好叫他們都能摸著神,得著神作他們的生命、光和屬靈的供應。
在舊約裏約伯所經歷神的銷毀和剝奪,遠不如在新約裏保羅所經歷的(提前一16)。天天時時,約伯一直被銷毀,他並不喜樂,但在新約裏,神的銷毀和剝奪成為可喜悅的事;自保羅信主那天起,他就是一個在神的銷毀和剝奪之下主裏的囚犯,但他滿了喜樂和歡樂。保羅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藉著了結和新生的起頭而再生,就是重生時就釘了十字架。我們就像保羅一樣,在重生時已經被釘十字架,目的是從那時起,不再是我們活著,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現今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是藉死而活;藉死而活乃是背十字架的正確意義。
保羅在經歷神的銷毀和剝奪時,四面受壓,卻不被困住;打倒了,卻不至滅亡。保羅沒有咒詛自己的生日,也沒有說寧願死,不願生;相反的,經過許多考量後,保羅說,他寧願活著,為使聖徒得到信仰上的進步和喜樂。當保羅為基督的緣故受困苦時,他是喜悅快樂的,甚至為著他的經歷而在主裏喜樂。
保羅要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好模成基督的死;他以基督的死作他生活的模子,模成基督的死是他極大的喜悅。保羅藉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無論是生,是死,都藉著活基督而顯大基督;當神造人時,祂要人過的就是這種生活。保羅說,他身體上常帶著耶穌的治死,殺死,常為耶穌被交於死,使耶穌的生命,在他那必死的肉身上顯明出來。當我們在主死的殺死之下,祂復活的生命就藉著我們分賜到別人裏面。保羅在經歷神的銷毀和剝奪時,他認為他的苦楚是短暫輕微的;我們不需要在意我們的苦楚,倒需要關切我們被變化,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藉此神這重大的榮耀就在我們裏面加增。神要我們更多得著祂,這纔是真正重要的事(徒七2,林後三18,西二19)。